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相公一村、郭家团村、黑墩屯村、柏庄村、建设村、余粮村征收土地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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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0 00:00:28
更新时间:2025-08-20 00:00:28
摘要: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相公一村、郭家团村、黑墩屯村、柏庄村、建设村、余粮村征收土地预,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相公一村、郭家团村、黑墩屯村、柏庄村、建设村、余粮村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Y〔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
2025年山东拆迁公告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相公一村、郭家团村、黑墩屯村、柏庄村、建设村、余粮村征收土地预公告临征预公告Y〔2025〕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临沂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1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教育公共事业需要用地,地块2、地块3、地块6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地块4、地块5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共事业需要用地。
二、征收范围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公路用地,西至临沂城发工科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至学泗新村果园、学泗新村工业用地,南至相公一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相公街道相公一村。
地块2:四至范围东至黑墩屯村旱地、黑墩屯村农村道路、黑墩屯村果园,西至政府储备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北至黑墩屯村农村道路、黑墩屯村公路用地,南至黑墩屯村果园、黑墩屯村公路用地、黑墩屯村旱地、黑墩屯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凤凰岭街道黑墩屯村。
地块3:四至范围东至政府储备地,西至郭家团村乔木林地、郭家团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郭家团村水田,北至郭家团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南至郭家团村农村道路。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相公街道郭家团村。
地块4:四至范围东至郭家团村其他林地、郭家团村沟渠,西至政府储备地,北至郭家团村其他林地,南至郭家团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相公街道郭家团村。
地块5:四至范围东至郭家团村农村道路,西至政府储备地,北至郭家团村其他林地,南至郭家团村其他林地。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相公街道郭家团村。
地块6:四至范围东至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河流水面,西至山东速格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村水浇地、临沂市金耐动力机械有限公司,北至建设村水浇地、余粮村水浇地、余粮村农村道路,南至临沂沂河新区白沙埠镇人民政府、政府储备地、山东源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经济集体组织:沂河新区白沙埠镇柏庄村、建设村、余粮村。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4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四、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临沂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请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按时参加现场调查并对调查结果予以确认。不能参加现场调查的,可以书面委托他人代理;不能参加现场调查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经通知仍不到场的,或者参加现场调查但不签字确认的,由参加调查的各方如实记录现场调查结果,载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本机关将视情组织公证机构对调查行为以及调查结果进行证据保全。
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本机关将充分听取拟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等相关权利人的意见。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临沂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以及拟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村(镇)务公开栏同时予以发布。公告期间如有意见建议,可向本机关及时反馈。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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