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办理房产证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具体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拆迁户办证需持回迁协议、结算单、原房产证等去财政局缴纳契税或开具契税减免单,然后去房地产交易档案室开注销证明。
2.产权人应携带(夫妇)身份证明、婚姻证明的原件、复印件,前往服务房产窗口缴纳共维基金、办证(回迁协议、结算单;
3.原房产证的档案注销证明;
4.产权人(夫妇)的有效身份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复印件;开发商房产证;测绘图纸;
5.不动产销售联;契税完税凭证办证联(契税证明);
6.公共维修基金缴纳证明;
7.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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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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