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公告。需将房屋征收决定在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公告应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让被征收人清楚了解相关情况。
二是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向被征收人宣传征收的目的、意义、补偿标准等内容,解答被征收人的疑问,争取被征收人的理解和支持,减少矛盾和纠纷。
三是建立征收补偿档案。对房屋征收补偿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调查登记情况、补偿协议签订情况、补偿费用支付情况等,以便后续查询和管理。
四是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征收人依法享有的补偿、安置等权利得到落实,对于特殊困难群体给予必要的帮助和照顾。
五是做好房屋征收实施工作。按照征收决定和补偿方案,有序推进房屋征收工作,确保征收工作依法、平稳进行。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布
●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征收土地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被征收、征用者
●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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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房屋征收内容审核:孙明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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