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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公路房子拆迁怎么补偿,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新造公路房子拆迁怎么补偿,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多少?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多少?二、农村修高速拆迁房子怎么补偿?三、修高速路占了房屋怎样赔偿,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多少?四、高速公路占农村房子补偿标准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新造公路房子拆迁怎么补偿,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一、新造公路房子拆迁怎么补偿,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高速公路房屋拆迁补偿为每平方米砖房补偿400元。松溪林屯老家占地700多平方米,也就是400*700元。最终政府要赔偿高速公路房屋拆迁28万元。一、高速公路房屋补偿标准:1)被拆除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对被拆除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所在地新建普通商品房的市场价格,结合被拆除房屋的新旧程度、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共用等因素评估确定。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按照约定执行。房屋拆迁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在地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2)搬家补贴标准,每户350元。如果需要周转过渡,搬家补贴要计算两次。非住宅建筑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3)经营补贴标准。根据不同用途(如办公、公益、生产、贸易等。)和被拆除房屋的位置,经营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30-50元予以补偿。房屋产权调换的,双方有合同的,没有合同的给予一次性补贴,实行货币补偿。4)委托拆迁费标准,政府投资和公益性拆迁项目,委托拆迁费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计算;商业拆迁项目,由拆迁人与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协商。二、补偿费用项目:(一)土地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因经济损失向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损害时,土地使用单位向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土地使用单位因土地损毁向被征用土地上房屋等设施上的附着物所有权人支付的补偿费。4)安置补助费土地使用单位为安置被征地单位因征地产生的剩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此外,小产权房一般可以全额补偿。违法建设的补偿根据违法建设的年份不同,从60%到100%不等,违法建设越早,补偿比例越高。临时建筑不予补偿。

二、农村修高速拆迁房子怎么补偿?

一、农村修高速拆迁房子怎么补偿?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二、拆迁补偿产权置换的规定是什么?

产权置换就是房屋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对被拆迁人即将被拆除房屋的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开发商用自己建造的新房与被拆迁人的被拆迁房屋进行置换,并按照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置换房屋的市场价(以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的房屋市场价格为准)或优惠价结算置换差价的行为。在产权置换方式下,被拆迁人土地使用证收回到政府国土部门注销,被拆迁人的原房屋产权证在其办理置换房屋的新房屋产权证时由房管部门注销。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在当代的社会房屋面临拆迁的时候肯定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的标准,当地的人民政府将会在社会上予以公示。当然的,各个地方具体的补偿的方式和补偿的项目内容可能不一样。比如说最常见的补偿的方式就是货币补偿以及产权置换。

三、修高速路占了房屋怎样赔偿

修高速公路占民房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高速公路占农村房子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占农村房子补偿标准如下:1、拆迁房屋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标准,拆迁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金额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结合被拆迁房屋的成新、结构、楼层、朝向、布局、公摊等因素评估确定。拆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依照其约定。拆迁房屋的最低货币补偿价格,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格的90%计算;2、搬家补助费标准,住宅搬迁补助费为每户350元,需要周转过渡的,应计算2次搬家补助费。非住宅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3、经营性补助费标准,根据被拆迁房屋用途和区位的不同,经营性补助费按建筑面积每月30-50元/平方米补偿。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当事人双方有合同约定的从其约定,无合同约定和实行货币补偿的按10个月计算给予一次性补助;4、委托拆迁费标准,政府投资及公益性拆迁项目,委托拆迁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计取;商业开发拆迁项目,由拆迁人与委托拆迁单位协商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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