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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住房拆迁补偿,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商住房拆迁补偿,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否合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分别包含一、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否合理?二、商住房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三、商品房拆迁应该如何赔偿,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否合理?四、商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的拆迁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商住房拆迁补偿,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一、商住房拆迁补偿,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是否合理?

商业地产拆迁赔偿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补偿方式包括分开补偿和房地合一补偿,涵盖土地、房屋、附属物、搬迁补助和停产停业损失。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应给予被拆迁人适当补偿,违章建筑和超期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未超期临时建筑应给予适当补偿,补偿方式可为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分析

商业地产拆迁赔偿根据我国的拆迁赔偿制度没有一赔三的说法,具体视情况而定。商业地产拆迁赔偿:

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拓展延伸

商住房拆除后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

商住房拆除后的赔偿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确定的。通常情况下,赔偿标准会考虑房屋的评估价值、拆除造成的损失、拆迁补偿费用等因素进行综合计算。具体的赔偿标准可能会因地区、房屋性质、拆除原因等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进行评估和协商,确保被拆除房屋的合理补偿。如果居民对赔偿标准有异议,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申诉和维权。因此,在商住房拆除后,居民应及时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并保留相关证据,以便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商业地产拆迁赔偿根据我国的拆迁赔偿制度没有一赔三的说法,具体视情况而定。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人应当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被拆迁人补偿。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或房屋产权调换。商住房拆除后的赔偿标准会综合考虑房屋评估价值、损失和拆迁补偿费用等因素进行确定。具体赔偿标准因地区、房屋性质和拆除原因而异。居民可通过法律途径申诉和维权,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七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商住房拆迁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商住房拆迁需给予补偿,包括房屋价值、临时安置、搬迁费、奖励等。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确定具体补偿。自家商住房拆迁时,是否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拆迁补偿费用涵盖土地补偿、房屋补偿、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困难补助、奖励、家电移机补偿等。若满足条件(合法执照、地址一致、未放弃停业补偿),政府拆迁部门应给予停业停产损失补偿。

法律分析

商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以下补偿:

1、房屋价值补偿;

2、临时安置补偿;

3、搬迁费补偿;

4、搬迁奖励、补助。就上述补偿,政府拆迁部门应与被拆迁人协商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确定具体的补偿方式和补偿金额。自家商用的住房遭遇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是否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要根据实际情况判。

商住房拆迁按照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赔偿,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搬迁补偿费用。

一般来说,如果自家商用住房符合以下条件,政府拆迁部门应当给予停业停产损失补偿:

1、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中记载的住所与被拆迁房屋地址一致;

3、住宅产权证中登记的产权人,从未作出任何放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书面承诺。

拓展延伸

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和具体计算方法是什么?

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指在城市更新、城市拓展等规划中,对商住房进行拆迁时所适用的赔偿标准。具体计算方法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有所差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根据商住房的面积、建筑结构、使用年限等因素,确定基准价值;其次,根据市场价格指导、评估报告等,确定商住房的市场价值;然后,根据政府相关规定,计算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租金补偿、搬迁费用等;最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还包括临时安置补助、产权调换等其他补偿方式。具体的计算方法需要根据当地政策和规定进行操作,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商住房拆迁时,政府拆迁部门应按照相关法规给予合理补偿,包括房屋价值、临时安置、搬迁费和奖励等方面。拆迁补偿应通过协商签订协议确定具体方式和金额。对于自家商用住房,是否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需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商住房拆迁赔偿标准根据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计算,包括土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装修费、安置费、搬迁费等。具体计算方法需根据地区政策和规定操作,建议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商品房拆迁应该如何赔偿

商品房拆迁的赔偿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在具备哪些条件下购房人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4、无法办理贷款;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商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

一、商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1、商业用地拆迁赔偿标准具体如下:(1)若房屋和土地分开补偿,则土地按商业用途补偿,房屋及其附属物按重置成新价补偿。此外,还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如房地合一补偿,则按照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进行补偿。此外,也有搬迁补助、正常营业的还有停产停业损失。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一)经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糖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基地内的耕地;(二)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和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三)蔬菜生产基地;(四)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五)国务院规定应当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的其他耕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一般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具体比例由国务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耕地实际情况规定。二、企业征地的条件是什么企业征地的条件具体如下:1、征收土地必须是为了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征收土地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的专有权利,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没有征地权。同时,被征地单位必须服从,不得阻挠征地;3、必须依法取得批准。国家征收土地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告并组织实施;4、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有用途给予补偿。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征收的具体补偿标准有专门规定;5、征地实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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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刘牧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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