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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政府无批己建拆迁补偿吗,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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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政府无批己建拆迁补偿吗,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如何维权

一、农村房屋政府无批己建拆迁补偿吗,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如何维权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农村拆迁房屋赔偿不合理怎么办

农村拆迁房屋赔偿不合理解决具体如下:1、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2、如果协议已签订或补偿决定已公布的,当事人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农村房屋折迁赔偿细则具体如下: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4、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5、房屋拆迁补偿差价等于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加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减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农村高龄补贴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老人享受高龄津贴要自愿申请,每月15日前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向户籍所在地社区(筹委会)提出申请,本人填写《XX区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2、社区初审:社区(筹委会)对老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居民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住地以户口簿为准,年龄以身份证为准,社区将申请对象统一造册,将老人信息录入老年人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汇总表、个人审批表、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整理成册,每月20日前报街道;3、街道审核:街道对社区(筹委会)上报的材料进行复审,核查信息是否录入信息系统,将各社区、村申请情况汇总,连同申请审批材料整理成册,每月27日前上报区民政局;4、区民政局审批:区民政局对各街道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核对信息系统数据,次月5日前签署审批意见。综上所述,当事人之间可以通过协商达成一致;如果协议已签订或补偿决定已公布的,当事人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三、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农村房屋拆迁不补偿被拆迁人可以拒绝拆迁,直到补偿后再签订拆迁协议;还可以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被拆迁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农村房屋拆迁怎么评估

一、房屋拆迁评估流程1、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接受评估任务。专业评估机构的工作人员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或委托单位的委托后开展具体评估工作。2、房屋评估前的准备。就是准备好产权登记资料、房屋建筑资料、土地资料等必须的资料。3、评估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就是指评估人员对被拆迁房屋的各项技术资料进行现场测定。4、相关资料的综合分析。这一程序的主要目的是合理地确定被拆迁房屋作价补偿的基本数据,为补偿提供可靠的依据。5、编写相关评估报告。评估人员综合被拆迁房屋资料,提出作价评估意见,具体确定被拆迁房屋价格的重要过程。6、评估复核和审批。在评估工作人员完成评估工作后,由复核员到实在进行复核,复核后报审批人员进行审批。二、房屋拆迁评估方法(一)市场法按照现行规定,农民对农村宅基地只享有使用权,其所有权属于所属集体经济组织,所以无法形成类似城市房屋的房地产交易市场,房屋买卖仅仅局限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也就不存在统一的市场价格。因此,在房屋价值评估中无法使用市场法。但是市场法在日前实践中大量出现的小产权房交易中应用较多。(二)收益法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从理论上应该可以采用收益法,收集果体土地类似企业的收人和投人成本等用以计算客观收益,但是实践中农村没有形成统一的房地产市场,可以收集的资料很少,导致收益法也不适用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三)假设开发法假设开发法又被称为“剩余法”,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主要适用于具有投资开发或再开发潜力的房地产的估价。运用此方法应把据待开发房地产在投资开发前后的状态,以及投资开发后的房地产的经营方式。然而,农村房屋并没有明确再开发计划,自然就无法适用。(四)成本法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在目前农村房屋价值评估中多采用这种方法。【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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