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案件是有诉讼时效的,如果提起行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般是6个月,如果是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为3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拆迁赔偿一般不可以民事诉讼,基本适用行政诉讼。征地拆迁时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征收决定或拆迁赔偿内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二)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四)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五)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六)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八)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处理程序是:当事人可以请求当地县级以上政府进行第一步协调;协调双方未达成合意的,则进一步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1、家庭内部对安置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
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是一人一份,均等分割。这样做,一方面考虑到平等、公平合理是民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承租人和同住人对补偿款是共有的法律关系,原则上也应平均分割;
(2)是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是因为多数老年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人社会保障不足,后继生存和发展能力较弱,需要给予特殊保护,而且公房大多源自老年人,在分割时也应适当照顾其利益。
(3)是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城市旧房拆迁中,补偿标准每个地区都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补偿都是合理的。补偿安置也是分家庭内部有无约定情况的,有约定情况的,合理情况下都会遵循。无约定情况的就要按照三项原则进行分配了。现在旧房拆迁的补偿和安置,对被拆迁人都是公平的,都会按照要求来进行的。
一、拆迁补偿分割纠纷案由怎么确定?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和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前7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对其承包的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荒地以及其他用于农业的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1、土地承包经营权确认纠纷是指就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成立及其归属和内容的发生的纠纷;
2、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是指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国家依法定程序征收后,国家按照法律规定给予失地者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并由此而发生的纠纷。
(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在其项下又分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纠纷等5种四级案由。前述8种类型的矛盾纠纷的第8种即确定为此类案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是指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承包或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丘等农村土地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等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的合同。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合同是指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转给其他人承包而签订的合同。
2、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依法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他人经营而签订的合同。
3、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合同是指农村土地承包人将通过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与他人互换而签订的合同。
二、拆迁补偿款发放流程是怎么样的?
被拆迁人在与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就应将补偿金额、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作明确约定,届时拆迁人应当在该协议约定的付款期限内;将拆迁补偿款存入指定银行,并将银行开具的补偿款存款单据交付给被拆迁人。农村土地征收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地告知书-征地公告-补偿登记-拟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审批通过补偿安置方案-支付补偿款。城市房屋拆迁启动到发放补偿款的全流程:征收调查登记-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公布)-房屋征收公告--签订补偿协议-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支付-搬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市、县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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