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穗花府征〔2025〕33号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98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集体土地0.2758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华植西路北地块二期(临空数智港启动区四期地块一)。

  二、征收土地范围: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三、被征收土地情况: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0.2758公顷(其中耕地0.014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合计0.2758公顷集体土地一并办理征地手续。

  四、批准时间及工作安排:

  1.批准时间:2025年6月30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

  2.实施安排:2025年7月8日-2025年7月21日,请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四联村第九经济合作社及相关权利人,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东大道东620号)申领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补偿费用已预付的除外),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交付广州市花都区花东镇人民政府。

  五、其他事项: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花都区2023年度第四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2)〔2025〕98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批准文件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收土地公告附图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