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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案例:五步维权,为拆迁户撑起一片天

摘要:通过本案,梁律师提醒被拆迁户,尽量早一些委托专业律师,留足法律活动空间,即让被拆迁户心理上踏实有依靠,又能通过专业律师搭建的平台获取更高的补偿安置条件。
在明案例:五步维权,为拆迁户撑起一片天

案情介绍


委托人赵女士的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房屋所在地被列为“海淀南路12号院住宅改造”项目的拆迁范围,因为安置补偿标准比较低,所以没有与征收方达成安置补偿协议。赵女士慕名来到专业做征地拆迁业务的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聘请资深拆迁维权专家梁红丽律师作为其代理人。


赵女士很感概的对梁红丽律师说:“我是新中国成立那年出生的,现在六十多岁的人了,一辈子奉献给单位,单位给我们家住的这个房子,是我们一家唯一的住房,如果被拆迁了,不能给予妥善的安置与合理的补偿,我的晚年都没保障。而且和老邻居们一起住了几十年,也确实不舍得搬啊。但是为了北京的建设,只要能让我们的生活能安居乐业,我们愿意搬迁。梁律师,您是北京地区拆迁业务的专家,一定要帮我家讨一个公道啊。”赵女士的信任与托付,梁律师深受感动,决心为她争取满意的安置补偿条件。


办案掠影


第一步:知己知彼


梁红丽律师接受委托后,迅即布局法律大网。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调取该项目的相应批准文件,拿到了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拆迁许可证等文件。调取了该项目的相关批准文件后,梁红丽律师指导委托人针对该项目的立项批复、《拆迁许可证》并对其提起了复议。不出梁律师所料,复议机关驳回了复议请求,但是,通过复议程序进一步获取了更详尽的涉案项目材料,并且利用法律程序减缓了拆迁方的攻势,可谓一箭双雕。


第二步:牛刀小试


梁红丽律师通过前期的铺垫,把法律的大网撒出去,现在逐步收网了。从调取的证据中,梁红丽律师迅速判断出拆迁方的违法点。此时,拆迁方仍然非常强硬,步步紧逼,针对此情况,梁律师决定对《拆迁许可证》重新提起行政诉讼,把海淀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推上了被告席,要求法院依法确认其作出的被诉《拆迁许可证》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予以撤销。


第三步:见招拆招


在接受赵女士的委托之初,赵女士曾说过,打听到拆迁办已经委托鉴定机构对此处房屋进行了危房鉴定程序,可能要对此实施拆迁,但是时间已经过去大半年,直到2016年年初,赵女士突然看到楼门口贴出了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的公告:北京市海淀区房屋安全鉴定站对赵女士所住整栋楼房作出了房屋安全与抗震鉴定,鉴定结论“整体抗震性能均不能满足现行北京地区8度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结构的安全性等级均为D级房屋”......因此,应立即采取措施将楼里居民住户搬出,拆除房屋,彻底消除该楼的险情。


接到该《立即搬出危险房屋通知》后,赵女士一家非常担心,害怕拆迁方据此拆迁其房屋,急忙给梁律师打电话。梁律师耐心的等赵女士诉说完,微笑的对赵女士说:“赵女士您别着急,您一辈子可能就遇到这一次拆迁,我们专业做征迁的律师每天都在跟不同的拆迁案件打交道,一个“拆危”通知不需要紧张。我们团队尽快把文书发给您,咱们见招拆招。”


第四步:重点攻坚


赵女士收到“立即搬离危房通知”惊慌失措的联系梁律师后,梁律师的淡定让赵女士一下稳定了心神。很快,梁律师团队就把针对此“立即搬出危房通知”的《行政起诉状》、《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查处申请书》、《重新鉴定房屋安全申请书》以及《律师函》发送到了赵女士手里。赵女士积极配合律师的专业指导,立案、申请高效完成。从这个过程中,即体现出专业律师的经验能力,也体现出委托人与律师的完美配合。


很快,针对“立即搬出危险房屋通知”违法一案开庭审理,梁律师做足了准备,在庭审中慷慨激昂:“本案所涉房屋进行改造搬迁,本是利国利民的好事,如果为了达到拆迁目的使用公权力资源和手段来迫使百姓难以安居乐业,这不应该是政府拆迁的本意。


首先,依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及《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危房鉴定要由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向当地鉴定机构提出鉴定申请,然而本案中的危房鉴定却由第三方房地产开发商申请,因开发商不具备对该房屋申请鉴定的主体资格; 


其次,依据《关于城镇危险房屋解危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三条:“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接到鉴定结论为停止使用、整体拆除的鉴定报告后,应当向危险房屋所有权人制发危险房屋停止住用通知书,并在危险房屋区域显著位置发布公告,督促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搬出。公告发出15日后,使用人未及时搬出的,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发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使用人限期搬出,限期搬出的期限一般为15日内。”即使赵女士的房屋确属危房,需要搬迁,那么也应当先予以公告,在公告发出15日后再向做出搬迁通知。但是本案中拆迁方却在公告张贴仅仅一天之后就对被拆迁人做出《关于立即搬出危险房屋的通知》,目的性昭然若知啊。


再者,《北京市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规定,鉴定结果出来后24小时内通知委托人,并报告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这就说拆迁方对鉴定结果应第一时间知晓,但本案却在时隔近半年之久后拆迁方才做出危房公告及通知,若真是为广大被拆迁人的安危着想,就应该早依规定告知被拆迁人。一切的方式实际上只是对旧而不危的房屋要实施拆迁,以危房鉴定为名实施拆迁腾退之实。综上判断,该鉴定无效......”。最后,梁律师一语道破该“立即搬离危房通知”背后的诡计:请法院依法撤销被诉《立即办理危险房屋通知》。


第五步:成功收网


经过几个回合的较量,面对梁红丽律师火力全开的猛烈法律攻势,征收方在庭上理屈词穷、溃不成军。拆迁方认识到在专业律师的检验下,他们不可能肆意妄为的糊弄被拆迁人,专业律师好比啄木鸟,作为法律的内行,给违法行为挑挑错、提提醒,把“腐”的地方剔除,就能够有效地防止行政专横、司法滥用。


面对梁红丽律师不紧不慢、循序渐进的法律攻势,拆迁方也明确了自己方法的不得当,因此低下了高傲的头颅积极协商沟通,并主动约请梁红丽律师参与补偿事宜的协商。梁红丽律师欣然前往,并积极促进与拆迁方协调,,双方的协商甚至持续到了晚上9点半仍在进行。


就这样,经过几轮有效的沟通,使得双方的协调谈判如预期般顺利进行,双方最终就补偿安置事宜达成了一致。就这样,一场诉讼大战以双方握手言和结束。赵女士一家获得的补偿数额较此前有了翻倍的提高,从原来的两套二居室的指标和部分货币补偿,神奇般的变成四套房的指标(两套两居,两套一居),另外货币补偿款壹佰二十八万。赵女士一家拿到她们难以想象的高额补偿安置条件后,非常激动,对梁红丽非常感激,特别定制了锦旗“大智大勇、铭言善辩”八个烫金大字送给梁红丽律师。一个棘手的拆迁案件再度在征地拆迁业务专家梁红丽律师手中完美收官。


律师解析


通过本案,梁律师提醒被拆迁户,尽量早一些委托专业律师,留足法律活动空间,即让被拆迁户心理上踏实有依靠,又能通过专业律师搭建的平台获取更高的补偿安置条件。委托律师后,要充分信任律师,按照专业律师的部署,积极配合。


梁律师常年办理北京地区的征地拆迁案件,与北京地区各个征迁单位都打过交道,对他们的工作方法了如指掌。最近出现大量的“拆违”、“腾退”以及本案中的出现的“限期搬离危险房屋的通知”等方式进行征地拆迁的手段,梁律师提醒广大被征地拆迁户,这种情形不必惊慌失措,尽快联系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咨询(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免费提供咨询业务,详情请关注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官方网站),专业的问题交给专业的律师,即能节约成本,又能达到最佳的效果。


办案律师 


在明案例:五步维权,为拆迁户撑起一片天


梁红丽律师


梁红丽律师,毕业于天津南开大学法学院。于2009年师从杨在明律师,开始拆迁律师执业生涯,曾就职于北京市盛廷律师事务所,现为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主办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海淀区律师协会权保部委员,中数法律服务频道《法制与经济》栏目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 


梁红丽律师在专业拆迁法律工作领域奋斗了近五年时间,主办及参与的案件一百多件,其在拆迁业务领域中以公司企业厂房拆迁、私房及公房拆迁案件、承租房屋拆迁案件、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案件等见长,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专业经验,为帮助百姓维护合法权益夯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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