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 拆迁新闻

绥德县政府征收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已获得陕西省政府同意

摘要: 陕西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24日同意绥德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征收绥德县石家湾镇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绥德县政府征收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已获得陕西省政府同意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公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已于2022年2月24日同意绥德县人民政府2021年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批准征收绥德县石家湾镇沙滩坪村集体土地0.4127公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征收单位

  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建设项目名称

  绥德县2021年第二批次土地征收,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三、征收土地位置、面积及四至界限

  征收土地位于石家湾镇沙滩坪村、征收面积共计0.4127公顷。四至界限以《绥德县2021年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所属图表为准。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方式

  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陕政发〔2020〕12号 )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通知》(榆政办函〔2018〕499号)文件,征收土地总面积0.4127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费31.2864万元,征地拆迁费用综合标准为72万元/公顷。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倍数及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文件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安置方式以货币安置为主,其它安置方式为辅。

  特此公告

  绥德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3日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