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旧城改造 > 拆迁指南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摘要:棚户区改造是指我国为改造城市危房、改善贫困家庭住房条件而启动的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并不完全等同于征地拆迁,而是涉及征地拆迁。因此,棚户区改造属于一般征地拆迁范畴,受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

  拆迁户的朋友经常打电话咨询,说他们的房子被划入棚户区改造项目,但他们觉得自己的房子似乎不是棚户区的房子。

  律师,我们被告知要拆迁,属于棚户区改造,棚户区不是小破房子,但我的是别墅啊!

  我们要在这里拆迁,说是棚户区改造,我们的房子还新,给补偿买不到我这样的房子啊!

  那么关于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在明律师带你具体了解。

  棚户区是指结构简单、建筑密度高、使用寿命长、使用功能不全、基础设施简单的区域。

  棚户区改造是指我国为改造城市危房、改善贫困家庭住房条件而启动的民生工程。棚户区改造并不完全等同于征地拆迁,而是涉及征地拆迁。因此,棚户区改造属于一般征地拆迁范畴,受征地拆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范。

  1.棚户区改造对象有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棚户区、国有垦区危房四类。

  2、棚户区改造工程可体现在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平房区庭院改造、危房改造、城中村边角地环境改造等方面。

  3、棚户区住房改造是改善棚户区居民生活条件,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困难,改善城市环境,促进新城镇化,促进经济发展。

  由于棚户区改造的重点是政策工程和征地拆迁工程,因此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没有单独的法律规范和具体的补偿标准。但棚户区改造实际上应遵循一般征地拆迁规则,棚户区改造除根据当地具体政策规定外,还应按一般征地拆迁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

  棚户区既有国有土地性质的房屋,也有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因此,在补偿中,需要根据土地性质给予不同的补偿。

  被征收地区属于国有土地的,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执行。一般来说,对于国有土地棚户区改造,房屋补偿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方法进行。

  也就是说,棚户区改造的补偿标准被征用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被征用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市场价格可以参考附近地区类似结构的商品房价格。

  根据《条例》第十七条,国有土地上房屋棚户区改造补偿包括:

  1.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 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补偿;

  3. 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 搬迁补贴或奖励(具体按当地及项目补偿方案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取得的土地补偿应当扣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征用农村集体土地时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房地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区域已纳入城市规划区的,土地权利人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予以支持,但取得的土地补偿应当扣除。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