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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顿镇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这些村将要拆迁了!

摘要:本文介绍南顿镇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这些村将要拆迁了!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2023年项城最近要拆哪些村庄,项城市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项城最近要拆哪些村庄,项城市拆迁补偿标准,项城市拆迁计划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南顿镇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这些村将要拆迁了!

南顿镇拆迁补偿标准,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这些村将要拆迁了!

一、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公布!这些村将要拆迁了!

2022年6月15日,项城市人民政府发布2则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1则,拟征收土地预公告,计划征收项城市某些村的土地。

那么,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有哪些?以下是的介绍。

01

千佛街道袁张营社区、李营社区,莲花

街道王沟社区,东方街道东张营社区

根据2022年6月7日《项城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拟订了项城市2022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4宗地块,涉及千佛街道袁张营社区、李营社区,莲花街道王沟社区,东方街道东张营社区。

宗地一:位于南环路南、火车站东。

宗地二:位于天安大道南、水新路东。

宗地三:位于纬一路南、经四路西。

宗地四:位于纬一路南、经四路西。

02

孙店镇小郑营村

根据2022年6月13日《项城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拟定了沈丘至卢氏高速公路沈丘至遂平段项目(上蔡县段项城飞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拟征收孙店镇小郑营村集体耕地0.4358公顷。

上述征收地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项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项政〔2020〕10号)规定执行。

03

花园街道唐店村、潘庄社区、李洼社区,

光武街道刘冢社区,南顿镇田园村

根据2022年6月13日《项城市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10宗地块,涉及花园街道唐店行政村、潘庄社区、李洼社区,光武街道刘冢社区,南顿镇田园行政村等集体土地。

地块一:规划北平路南、规划梧桐路北、规划木槿路西、规划碧桃路东。

地块二:规划北平路南、规划梧桐路北、规划碧桃路西、望湖八路东。

地块三:规划梧桐路南、规划碧桃路西、规划北苑路北。

地块四:规划北平路东、规划梧桐路西、规划桂花北。

地块五:规划北苑路西、规划梧桐路东、规划桂花路北。

地块六:规划北平路东、规划梧桐路西、规划桂花路南。

地块七:规划北苑路西、规划梧桐路东、规划桂花南。

地块八:湖滨路西、水系南、规划富兴路东。

地块九:西环东、东西路北、冷洼村西。

地块十:规划北苑路倍、规划梧桐路南、荣新路西。

以上是对2022年项城市最新拆迁村名单的介绍,涉及千佛街道袁张营社区、李营社区,莲花街道王沟社区,东方街道东张营社区,孙店镇小郑营村,花园街道唐店村、潘庄社区、李洼社区,光武街道刘冢社区,南顿镇田园村。

庄家共享农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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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家共享农庄”遵循集体土地改革“三权分置”原则,在不改变农民和集体资产产权权属的前提下,利用网络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平台将分散的闲置农宅资源基于大数据进行优化配置,以更低成本、更高效率实现城乡的空间供需优化匹配,并与村集体合作引入民宿度假,康养体验,文创文旅等绿色产业,盘活农村闲置资产,引导和促进城乡文化融合与资源流动,促进市民与产业经营者对乡村人居环境与乡村发展潜力的全新认识,吸引新的产业业态与消费资本投资乡村。

通过“共生”性的融入乡村,在尊重当地民俗、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带动农村产业发展,带动乡村经济,从而实现集体经济组织壮大,农民增收的目标。

未来,“庄家共享农庄”本着让所有热爱生活的人,安享“一宅一院一地”美好田园生活的愿景,将努力将自身打造成为全国范围内最大、最专业的闲置农宅全产业链(资产管理、大数据运营、流转交易、产业运营)服务平台,怀揣共生,共享,共赢的价值观,成就新乡村。

二、项城市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三、2023年项城最近要拆哪些村庄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异地安置:

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回迁安置:

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附:

目前我国各大城市在拆迁补偿上都有设定人均最低面积,如上海人均最低面积为22㎡,所以拆迁安置。

一、补偿类型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颁布,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已经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通过。

新条例的颁布标志着拆迁补偿已经进入民主化、多元化的新纪元,新条例中拆迁补偿从官方评估转向二次征询制度和申请评估复核制度预示着拆迁已经在从民生和人权考虑出发,正在渐渐走向成熟。

“新条例针对补偿数额的确定有两大核心要点:

一是明确评估价“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二是强调评估机构的中立性。

对比实务中补偿结果,在新条例出台后,因补偿数额不合理所引起的矛盾降低不少。

”杨在明表示。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据猜测最新的集体土地拆迁补偿条例将于2011年第四季度出台,集体土地拆迁补偿可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也是会征收到公民的房产,那么在征收后也是需要按照一定的标准来进行补偿,具体的补偿费用和补偿的方式由当地的经济水平以及当地的政策来决定,如果在进行拆迁补偿时发现有任何的违规行为后,公民也是可以向相关的政府机构进行投诉。

四、项城市拆迁补偿方式有什么?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五、项城最近要拆哪些村庄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六、项城市拆迁计划

法律分析:

1、地块一

位置范围:

位于湖滨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2、地块二

位置范围:

位于富兴路西、建设路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3、地块三

位置范围:

位于人民路南、富兴路西。

权属为花园街道景和社区。

4、地块四

位置范围:

位于城东路东、南环路北。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5、地块五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南、规划颖河路东。

权属为莲花街道韩老家社区。

6、地块六

位置范围:

位于规划西环路东、旋溜村北。

权属为南顿镇旋溜行政村。

7、地块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荣新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昌社区。

8、地块八

位置范围:

位于南环路北、迎宾大道西。

权属为千阁街道刘菜园社区。

9、地块九

位置范围:

位于孙店镇富民路东、十八里沟北。

权属为孙店镇解堂、孙店行政村。

10、地块十

位置范围:

位于东方大道南、蓝天路西。

权属为东方街道东方社区。

11、地块十一

位置范围:

位于工业路东、名仕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袁张营社区。

12、地块十二

位置范围:

位于如意湖路南、天一路西。

权属为光武街道郑营社区。

13、地块十三

位置范围:

位于西苑路东、昌盛路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解庄社区。

14、地块十四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荣楼村北。

权属为光武街道荣新社区。

15、地块十五

位置范围:

位于荣新路东、驸马沟南。

权属为花园街道李洼社区。

16、地块十六

位置范围:

位于名仕路北、商城南路东、兴业路南。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17、地块十七

位置范围:

位于天安大道南、商城南路东、商鼎路西。

权属为千佛阁街道霍营社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八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中,擅自改变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组成部分的规划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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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彭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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