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保拆迁补偿政策主要遵循《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条例,补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补偿内容
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这部分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这涵盖了搬迁费用和临时安置期间的费用。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于因拆迁导致停产停业的企业或个人,会给予相应的损失补偿。具体数额一般由征收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请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二、补偿方式选择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如果选择房屋产权调换,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三、住房保障优先
对于征收个人住宅的情况,如果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总的来说,城市环保拆迁补偿政策旨在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通过合理的补偿安排,减少拆迁对被征收人生活和工作的影响。
二、环保拆迁赔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一、拆迁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要求有房产证怎么赔偿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等。
三、征地后房屋价值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地后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三、城市环保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法律分析:
环境污染搬迁赔偿标准项目主要有土地赔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费等。
1.对地的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3.停产停业的补偿:
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4.合理的搬迁费用:
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四、环境污染搬迁赔偿标准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一、城市环保拆迁关于回迁的补偿标准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
处理后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
特别是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属于被征收人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不合,对其他守法的被征收人不公平。
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房屋手续不全的,应当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处理。
涉及到旧城区改建的,被征收人有权回迁。
这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就予以了明确。
新征求意见稿中对回迁又加以进一步明确,回迁要在改建地段或者改建地段的就近地段来补偿房屋。
如果把被搬迁人迁到很远的地方去,这样做显失公平。
二、享受轮候保障房的条件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就是说,政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应优先安排被征收人享受住房保障,使其不再等待轮候保障房。
此外,二次征求意见稿还对“回迁”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对于被拆迁用户的特殊补偿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停产停业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为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增强条例可操作性,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适当补偿”修改为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五、城市环保拆迁补偿政策是怎样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一、城市环保拆迁关于回迁的补偿标准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
处理后确认为违法建筑的,不予补偿。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违法建筑原则上不予补偿。
特别是公告征收范围之后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属于被征收人投机取巧、侵占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如果给予补偿,于法于理不合,对其他守法的被征收人不公平。
但有些由于历史原因形成房屋手续不全的,应当先由有关部门进行认定、处理。
涉及到旧城区改建的,被征收人有权回迁。
这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就予以了明确。
新征求意见稿中对回迁又加以进一步明确,回迁要在改建地段或者改建地段的就近地段来补偿房屋。
如果把被搬迁人迁到很远的地方去,这样做显失公平。
二、享受轮候保障房的条件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就是说,政府对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被征收人除给予补偿外,还应优先安排被征收人享受住房保障,使其不再等待轮候保障房。
此外,二次征求意见稿还对“回迁”进一步作了明确,规定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三、对于被拆迁用户的特殊补偿
第一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对停产停业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为了切实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权益,增强条例可操作性,二次征求意见稿将“适当补偿”修改为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六、环保拆除有补偿吗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对房屋征收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一、拆迁补偿标准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房屋拆迁要求有房产证怎么赔偿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等。
三、征地后房屋价值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地后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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