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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最新征拆,株洲新一轮征拆,涉及四区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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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最新征拆,株洲新一轮征拆,涉及四区多地

株洲市最新征拆,株洲新一轮征拆,涉及四区多地

一、株洲新一轮征拆,涉及四区多地

据不完全统计,自2022年5月至今,株洲征地遍地开花,,涉及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多地。

据《株洲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统计

征地具体位置范围和界限以现场张贴的征地红线图为准

天元区

征收土地范围: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浅塘社区、群丰镇响塘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二十一批次建设用地

征收面积:42.807亩

征收土地范围: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浅塘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三十三批次建设用地(武广大道)

征收面积:99.51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凿石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凿石规划道路三项目)

征收面积:2.058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天元区栗雨街道办事处凿石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0年度第十一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凿石规划158路补征地)

征收面积:2.16亩\n\n\n芦淞区

征收土地范围:芦淞区枫溪街道办事处湘江村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2年度第二十八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株洲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建项目)

征收面积:14.097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芦淞区董家_街道办事处道田村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2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建设用地千亿大道(航翼路-渌口区界)

征收面积:29.7015亩\n\n\n荷塘区

征收土地范围: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星星村、宋家桥街道办事处宋家桥村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株洲金山工业园产业新城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

征收面积:星星村(12亩)、宋家桥村(6.8985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荷塘区明照街道办事处星星村、宋家桥街道办事处宋家桥村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四十三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株洲金山工业园产业新城铁路专用线工程(补报地块))项目

征收面积:星星村(0.0135亩)、宋家桥村(2.721亩)\n\n\n石峰区

征收土地范围: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时代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五十八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项目

征收面积:26.214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清竹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三十六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项目

征收面积:5.6625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石峰区井龙街道办事处时代社区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1年度第五十九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项目

征收面积:8.952亩\n\n\n 征收土地范围:石峰区铜塘湾街道办事处霞湾新村

征收土地用途:株洲市2022年度第十八批次建设用地(中心城区)项目

征收面积:7.032亩

虽说本次征拆面积普遍不大,但区域很多,且还有不少征收土地预公告,涉及面还是很广的。

二、株洲征收补偿标准5号文件

法律分析:

本次征拆涉及的区域主要在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

其中石峰区集中在田心立交附近的雪峰小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株洲田心拆迁范围

法律分析: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南洲镇湘渌村(具体位置、范围和界限详见现场张贴的征地红线图)。

法律依据:

《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渌政告〔202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征收土地公告办法》(2010年修正版)的有关规定,现将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区规划五路等建设项目(2016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公告如下:

一、批准相关情况

(一)批准机关:

湖南省人民政府

(二)批准文号:

(2019)政国土挂字第111号

(三)批准用途:

株洲县梅子湖生态新区规划五路等建设项目(2016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四)批准时间:

2019年8月7日

(五)批准征收土地面积及类别:

1.3734公顷(合20.601亩,其中:

水田2.0265亩,旱地2.187亩,林地14.0325亩,坑塘水面2.355亩)。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南洲镇湘渌村。

三、征地范围:

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南洲镇湘渌村(具体位置、范围和界限详见现场张贴的征地红线图)。

四、补偿标准: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湘政发〔2018〕5号)和《株洲市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株政发〔2017〕5号)实施。

五、安置途径:

征收土地后的失地农民纳入失地农民社会生活保障。

房屋征收涉及的安置人口,采取自购商品房方式安置。

六、征地公告范围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天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株洲市渌口区渌口镇杨梅村、南洲镇湘渌村村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未如期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的,其补偿内容以自然资源部门的调查结果为准。

对湖南省人民政府作出的(2019)政国土挂字第111号《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天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逾期不再受理。

四、株洲市渌口区征收范围

株洲市快要征收的地方主要是位于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征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更新和经济发展,具体实施方案还需等待有关部门制定。

据了解,株洲市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一些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征收,以推进城市更新和经济转型。

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市区内的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涉及面积较大,涉及房屋数量众多。

虽然具体实施方案尚未确定,但株洲市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此次征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并积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时间安排和程序,将由有关部门拟定出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株洲市政府强调,此次征收是为了促进城市更新和经济发展,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的需要。

因此,对于政府的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应当客观对待,并积极配合政府完成相关手续。

征收后被征收人的房屋产权会发生变化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房屋的产权则归属于个人或单位。

因此,在征收后,被征收人的房屋产权不会发生变化,但土地的使用权会发生变化,被征收人需要根据征收补偿标准,重新协商土地使用权转移价格或租金等相关事宜。

株洲市快要征收的地方,涉及面广、影响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实施,并积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被征收人应当理性看待,积极配合政府完成相关手续,并在征收补偿方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得侵犯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物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物权。

五、株洲快要征收的地方

株洲市快要征收的地方主要是位于市中心的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征收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城市更新和经济发展,具体实施方案还需等待有关部门制定。

据了解,株洲市计划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对一些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进行征收,以推进城市更新和经济转型。

征收范围主要包括市区内的老旧小区和工业园区,涉及面积较大,涉及房屋数量众多。

虽然具体实施方案尚未确定,但株洲市政府已经明确表示,此次征收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并积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时间安排和程序,将由有关部门拟定出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需要注意的是,株洲市政府强调,此次征收是为了促进城市更新和经济发展,符合国家和地方发展战略的需要。

因此,对于政府的征收决定,被征收人应当客观对待,并积极配合政府完成相关手续。

征收后被征收人的房屋产权会发生变化吗?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而房屋的产权则归属于个人或单位。

因此,在征收后,被征收人的房屋产权不会发生变化,但土地的使用权会发生变化,被征收人需要根据征收补偿标准,重新协商土地使用权转移价格或租金等相关事宜。

株洲市快要征收的地方,涉及面广、影响大,政府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进行实施,并积极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被征收人应当理性看待,积极配合政府完成相关手续,并在征收补偿方面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六条 不得侵犯他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物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他人的物权。

六、株洲征收补偿规定5号文件

法律分析:

本次征拆涉及的区域主要在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

其中石峰区集中在田心立交附近的雪峰小镇。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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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株洲市最新征拆,株洲快要征收的地方

内容审核:席炎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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