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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安置房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棚改和拆迁有什么区别,棚改户是什么意思,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改造和拆迁的区别,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嘛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安置房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拆迁安置房与棚户区改造的区别,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一、棚户区改造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棚户区:棚户区在字面上理解为城市中平房居所,房屋密度较大,交通不便,因生活条件限制,不管是周边环境还是卫生都比较差,而且住房年限较久,又因其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性质,所以自己修建比较困难,棚改拆迁之后一般会搬离原居所所在地;城中村:城中村顾名思义,在城市中的农村,多数因城市郊区城镇化,但是该地并未进行实质开发,逐渐演变成城中村。

和棚户区最明显的不同是土地性质依旧为集体土地,但是因所处位置又比普通农村较好,所以在补偿时的市场价格和周边持平,拆迁之后一般是在原地址新建安置房。根据棚户区和城中村的土地性质不同,补偿方式自然也不能相同了,棚户区改造的补偿应适用国有土地进行补偿,而城中村则应按照集体土地进行补偿,对宅基地及房屋还要进行双重补偿。所以,不管是适用法律还是补偿标准都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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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改造和拆迁的区别

法律分析:

首先,出发点不同。

“棚改”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其次,土地性质不同。

“棚改”区域主要针对城市范围内房子年限长久,居住环境脏乱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棚户区,其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

“拆迁”更多是为了经济发展需要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在需要范围内进行的征收行为,土地绝大多数是农村的集体土地。

再次,适用的法律不同。

“棚改”因为其土地是国有土地,适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等法规。

“拆迁”则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最后,补偿标准不同。

无论是“棚改”还是“拆迁”,核心是补偿,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棚改”是民生工程,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作为补偿的基础,同时配合各种奖励优惠政策。

各地政府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具体的办法。

“拆迁”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则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安置办法来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三、棚改和拆迁有什么区别

法律分析:

棚改户指棚户区内将要被改造拆迁的住房,是依法拥有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

另一层含义是指棚户区改造后建设的住房。

棚改工程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棚改”区域主要针对城市范围内房子年限长久,居住环境脏乱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棚户区,其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

“拆迁”更多是为了经济发展需要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在需要范围内进行的征收行为,土地绝大多数是农村的集体土地。

法律依据: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实行多改造多补助、不改造不补助的分配政策。

第七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按照各地区城市棚户区改造的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等两项因素以及相应权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分配。

(1)征收(收购)面积、征收(收购)户数两项因素权重分别为30%、70%,根据城市棚户区改造情况,财政部可以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适时调整两项因素权重。

(2)征收(收购)面积和户数,以征收(收购)人与被征收(收购)人签订的征收补偿(收购)协议或者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为依据。

征收(收购)面积包括住房和非住房建筑面积。

(3)征收(收购)户数包括实物安置住房户数(原地安置和异地安置)和货币补偿户数,均为永久安置住房户数,不包括临时安置住房户数。

(4)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测算的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作为中央财政分配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调节系数。

四、棚改户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

是,一般房屋拆迁是包含棚户区改造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吗

法律分析:

是,一般房屋拆迁是包含棚户区改造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棚户区改造是拆迁嘛

法律分析:

首先,出发点不同。

“棚改”是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其次,土地性质不同。

“棚改”区域主要针对城市范围内房子年限长久,居住环境脏乱差,人均建筑面积小,基础设施不健全的棚户区,其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

“拆迁”更多是为了经济发展需要和公益性事业建设,在需要范围内进行的征收行为,土地绝大多数是农村的集体土地。

再次,适用的法律不同。

“棚改”因为其土地是国有土地,适用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评估办法》等法规。

“拆迁”则适用《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最后,补偿标准不同。

无论是“棚改”还是“拆迁”,核心是补偿,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棚改”是民生工程,坚持让利于民的原则,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是以类似房屋的市场价作为补偿的基础,同时配合各种奖励优惠政策。

各地政府可结合地方实际,出台具体的办法。

“拆迁”则依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则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安置办法来赔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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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尹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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