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皮口拆迁的问题,目前无法给出确定性的答复,因为拆迁的启动与具体实施需要遵循一系列法律程序和规定。以下是根据相关法律依据提供的一般性分析和解释:
一、拆迁规划与启动
拆迁规划图的发布并不意味着立即拆迁。拆迁规划图通常是用于展示拆迁范围和初步规划,但具体到拆迁的实施,还需经过详细摸底调查、谈判拆迁协议以及妥善安置被拆迁人员等程序。
拆迁的启动需要满足法定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征收决定的公告、征收补偿方案的确定以及与被征收人达成补偿协议等。这些条件未满足前,拆迁不会正式启动。
二、征收决定与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这意味着,如果普兰店皮口地区确实面临拆迁,当地政府会在适当时机发布征收决定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以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三、征收补偿与搬迁
拆迁过程中,房屋征收部门需与被征收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双方应依法履行协议义务。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四、法律约束与监督
拆迁活动必须依法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这体现了法律对拆迁活动的严格约束和监督。
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或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普兰店皮口拆迁的确定与否,需密切关注当地政府的征收决定公告和相关法律程序的进展。在拆迁过程中,被征收人应积极了解自身权益,依法配合并参与征收补偿工作。
二、普兰店预计大项目?法律分析:
10月30日,大连市普兰店区7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涵盖大数据、旧城区改造、工业制造等多个领域,总投资46.66亿元。
这些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将有力推动普兰店区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功能、保障改善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三、普兰店预计大项目法律分析:
10月30日,大连市普兰店区7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涵盖大数据、旧城区改造、工业制造等多个领域,总投资46.66亿元。
这些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将有力推动普兰店区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功能、保障改善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四、普兰店预计大项目辽宁省普兰店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丰荣街道:
古城社区、鑫和社区、普东社区、台山社区、孛兰社区、鑫荣社区、东和社区、新城社区、久寿社区、和平社区;
太平街道:
庙山社区、南荒村、南苑社区、龙山社区;
铁西街道:
渤海社区、新村社区、碧海社区、虎山社区、农场社区;
普兰店经济开发区:
李店社区、长店堡社区、海湾社区、坨山社区、海新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5000元/亩;
建设用地: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3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皮口街道:
建设社区、城关社区、新海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000元/亩;
建设用地:
40000元/亩;
未利用地:
32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丰荣街道:
朝阳村、北台村、拉树村、长山寺村、杏花村、大荒村、马沟村、鞍子山村、谷泡村、金厂村;
铁西街道:
花儿山社区、快马厂村、二道岭村、西北山村、南王村、圈龙山村、玉皇庙村;
太平街道:
粉皮墙、唐房社区、矿洞社区、柳家社区、姚家社区、虫王庙村;
杨树房街道:
杨树房村、胡家村、李家村;
城子坦街道:
春满社区;
安波镇:
安波社区、杨屯村;
莲山镇:
水门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5000元/亩;
建设用地:
35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大刘家街道:
麦家村、南曲村、花房村、小山村、洼店村、大刘家村;
杨树房街道:
于和庙村、赵家村、清水河村、河西村、战家村、廉家村;
皮口街道:
果木园村、三河村、石固村、大岭村、三官村、修屯河村、炮台村、八家村、崔家窑村、新台村、大尹村、夹心子村、赞子河村、平岛社区;
城子坦街道:
老滩村、碧流河村、大卢村、郑沟村、老古村、金山村、源发村、金厂村、下吴村;
双塔镇:
彭屯村、栗寺村、一塔村、双塔村、邓店村、珍珠河村、永宁村、唐屯村、福全村;
安波镇:
转山村、太阳村、俭汤村、米屯村、七道房村、金鸡村、德胜村、郑屯村;
四平镇:
顾家村、雨霖村、四平村、费屯村、长岭村、天城村;
沙包镇:
矫沟村、奎兴村、吕店村、沙包村、大盛村、隋沟村、孙炉村、刘大村;
大谭镇:
大谭村、徐庄村、赵屯村、联合村、大邹村、孙店村、夏沟村、双山村;
星台镇:
徐大房村、杜家村、徐大屯村、福兴村、董岚村、刁家村、塔南村、初店村、小徐屯村、韩屯村、葡萄沟村、郭屯村、高屯村、元岭村、张屯村;
唐家房街道:
李沟村、唐家房村、塔寺村、许家村、兴隆堡村、老虎峪村、巴家村、双岭村、姜隈村、双泉寺村;
莲山镇:
邹店村、榆树房村、潘店村、安家村、高家村、于店村、大房身村、高瓦房村;
墨盘乡:
石岭村、于屯村、梨树房村、荒地村、河沿村、墨盘村、滕屯村、王山头村、中山村;
同益乡:
和平村、西韭村、张家村、庆阳村、蒿房村、同益村、瓦房村;
乐甲乡:
庙岭村、对峰村、沙河村、鲁凤村、乐甲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五、辽宁省普兰店市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普兰店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
丰荣街道:
古城社区、鑫和社区、普东社区、台山社区、孛兰社区、鑫荣社区、东和社区、新城社区、久寿社区、和平社区;
太平街道:
庙山社区、南荒村、南苑社区、龙山社区;
铁西街道:
渤海社区、新村社区、碧海社区、虎山社区、农场社区;
普兰店经济开发区:
李店社区、长店堡社区、海湾社区、坨山社区、海新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5000元/亩;
建设用地:
45000元/亩;
未利用地:
36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
皮口街道:
建设社区、城关社区、新海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40000元/亩;
建设用地:
40000元/亩;
未利用地:
32000元/亩。
三类区片区片范围:
丰荣街道:
朝阳村、北台村、拉树村、长山寺村、杏花村、大荒村、马沟村、鞍子山村、谷泡村、金厂村;
铁西街道:
花儿山社区、快马厂村、二道岭村、西北山村、南王村、圈龙山村、玉皇庙村;
太平街道:
粉皮墙、唐房社区、矿洞社区、柳家社区、姚家社区、虫王庙村;
杨树房街道:
杨树房村、胡家村、李家村;
城子坦街道:
春满社区;
安波镇:
安波社区、杨屯村;
莲山镇:
水门村。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5000元/亩;
建设用地:
35000元/亩;
未利用地:
28000元/亩。
四类区片区片范围:
大刘家街道:
麦家村、南曲村、花房村、小山村、洼店村、大刘家村;
杨树房街道:
于和庙村、赵家村、清水河村、河西村、战家村、廉家村;
皮口街道:
果木园村、三河村、石固村、大岭村、三官村、修屯河村、炮台村、八家村、崔家窑村、新台村、大尹村、夹心子村、赞子河村、平岛社区;
城子坦街道:
老滩村、碧流河村、大卢村、郑沟村、老古村、金山村、源发村、金厂村、下吴村;
双塔镇:
彭屯村、栗寺村、一塔村、双塔村、邓店村、珍珠河村、永宁村、唐屯村、福全村;
安波镇:
转山村、太阳村、俭汤村、米屯村、七道房村、金鸡村、德胜村、郑屯村;
四平镇:
顾家村、雨霖村、四平村、费屯村、长岭村、天城村;
沙包镇:
矫沟村、奎兴村、吕店村、沙包村、大盛村、隋沟村、孙炉村、刘大村;
大谭镇:
大谭村、徐庄村、赵屯村、联合村、大邹村、孙店村、夏沟村、双山村;
星台镇:
徐大房村、杜家村、徐大屯村、福兴村、董岚村、刁家村、塔南村、初店村、小徐屯村、韩屯村、葡萄沟村、郭屯村、高屯村、元岭村、张屯村;
唐家房街道:
李沟村、唐家房村、塔寺村、许家村、兴隆堡村、老虎峪村、巴家村、双岭村、姜隈村、双泉寺村;
莲山镇:
邹店村、榆树房村、潘店村、安家村、高家村、于店村、大房身村、高瓦房村;
墨盘乡:
石岭村、于屯村、梨树房村、荒地村、河沿村、墨盘村、滕屯村、王山头村、中山村;
同益乡:
和平村、西韭村、张家村、庆阳村、蒿房村、同益村、瓦房村;
乐甲乡:
庙岭村、对峰村、沙河村、鲁凤村、乐甲社区。
补偿标准:
区片价:
30000元/亩;
建设用地:
30000元/亩;
未利用地:
24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调整并公布,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配套实施。
如您对这一补偿标准还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专业拆迁律师,我们的律师将会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
六、普兰店预计大项目法律分析:
10月30日,大连市普兰店区7个重点项目集中开工,涵盖大数据、旧城区改造、工业制造等多个领域,总投资46.66亿元。
这些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将有力推动普兰店区产业结构调整、完善城市功能、保障改善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
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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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普兰店区房屋拆迁补偿,辽宁省普兰店市征地补偿标准
内容审核:张艳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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