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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 购买房产,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用补偿款购买的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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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款

拆迁补偿款 购买房产,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用补偿款购买的房子吗

一、婚前公房婚后拆迁用补偿款购买的房子吗

法律主观:

婚前拆迁婚后所得补偿款一般不为共同财产。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婚前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屋,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婚后又用于购买房屋的,但是拆迁款中包括了对家庭人口的补偿,以家庭为单位给予的补偿,由此获得的该部分补偿款应为夫妻共同财产,配偶方应享有一定的份额。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婚前买的房子,拆迁后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屋拆迁款算个人财产,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购房款属于原所有权人个人财产。

离婚时,婚前购房者拥有的房屋归其所有。

征地拆迁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和公平补偿,法定程序严格。

拆迁补偿协议或司法强拆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消失。

法律分析

1、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了,拆迁款不算婚后财产,而是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某一方拥有房产,那么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和用于购买房屋的资金,原则上属于拥有原房产所有权的个人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指不动产,例如房屋。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婚后是否由双方共同支付房贷,在离婚时,房屋归婚前购房者所有。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进行公平补偿后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这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

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征地拆迁的实践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

一般来说,征收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失的情形有两种。

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消失。

另一种情况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婚前买的房子婚后拆迁补偿金算婚后财产吗

法律分析:

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四、婚前房子婚后拆迁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

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五、婚前买的房子被拆迁房屋补偿款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买的房子被拆迁的,房屋拆迁补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房产属于个人财产。

根据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一、哪些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姻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私有房屋。

2、夫妻一方在婚前承租、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

3、婚前以男女双方的积蓄共同购买的公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自建,婚后又以共同财产组织重建的的房屋;

仅有部分改建、扩建的,改扩建部分属夫妻共同所有。

5、结婚前,父母出资购置的房屋,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的。

6、结婚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置的房屋,未明确表示赠与夫或妻一方的。

7、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期间继承的房屋归夫妻共同所有,但遗嘱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除外。

8、工作单位基于职工的劳动人事关系、职工工龄等福利分房形式分配的,并由夫妻双方出资购买的职工福利房等。

二、夫妻离婚房屋拆迁补偿款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六、婚前拆迁房算婚后财产吗

婚前房屋拆迁款算个人财产,婚后所得拆迁补偿款及购房款属于原所有权人个人财产。

离婚时,婚前购房者拥有的房屋归其所有。

征地拆迁必须基于公共利益需要和公平补偿,法定程序严格。

拆迁补偿协议或司法强拆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消失。

法律分析

1、婚前的房子婚后拆迁了,拆迁款不算婚后财产,而是个人财产。

如果婚前某一方拥有房产,那么婚后所得的拆迁补偿款和用于购买房屋的资金,原则上属于拥有原房产所有权的个人财产。

婚前的个人财产不因结婚、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指不动产,例如房屋。

如果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婚后是否由双方共同支付房贷,在离婚时,房屋归婚前购房者所有。

房屋征收是国家对非国有财产进行公平补偿后强制性交易的行政行为。

这必须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和给予公平补偿。

国家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特殊情况下,并对土地使用权人给予相应补偿之后,才可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公民的土地使用权。

在征地拆迁的实践中,法定的征收程序非常严格,包括报批前公告程序、调查程序、听证程序、报批程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制定及公告程序等等。

一般来说,征收会导致宅基地使用权消失的情形有两种。

一种是因双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而完成征收,此时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消失。

另一种情况是拆迁人通过申请司法强拆,走法定的司法程序完成宅基地上房屋的征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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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振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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