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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孩子 拆迁房 诉讼,离婚时拆迁房中孩子的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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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离婚 孩子 拆迁房 诉讼,离婚时拆迁房中孩子的怎么分

一、离婚时拆迁房中孩子的怎么分

离婚时拆迁房中孩子的部分应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分配:

一、确定拆迁房的归属

首先,需要明确拆迁房的产权归属。如果拆迁房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那么在离婚时,该房产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拆迁房是夫妻某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该房产在离婚时仍归该方所有,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考虑孩子的权益

在离婚时,对于拆迁房中孩子的部分,应优先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这通常意味着确保孩子有一个稳定的居住环境,并尽量减少对其生活的影响。因此,在分配拆迁房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居住需求。

三、协商或诉讼解决争议

如果夫妻双方对拆迁房的分配存在争议,可以尝试通过协商或调解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或调解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和孩子的最佳利益来判决拆迁房的分配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是一般的分配原则,具体情况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另外,如果拆迁房涉及到其他家庭成员的权益,如父母的赡养权等,也需要进行充分的协商和妥善处理。

总的来说,离婚时拆迁房中孩子的部分的分配应遵循公平、合理和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确保财产分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妥善处理。

然而,若拆迁房本身并不涉及孩子的权益,即孩子并非该房产的共有人或没有明确的权益份额,则其在离婚时的分配主要依据夫妻双方的协商或法院的判决,与孩子的直接关系不大。在这种情况下,孩子的居住和生活问题可能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例如协商确定孩子居住权、探视权等。

二、离婚后孩子归女方男方拆迁孩子能分房产吗?

法律分析:

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离婚拆迁房怎么分割

离异夫妻房屋拆迁,子女无权拿到部分拆迁款。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房屋拆迁补偿款只给予房屋所有权人公平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和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拆迁补偿计算标准可根据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确定。

子女无权分享拆迁款。

法律分析

一、离异夫妻房屋拆迁,孩子有权拿到部分拆迁款吗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给房屋所有人的,夫妻离异后,房屋如果归父母一方所有的,房屋拆迁时,子女没有权拿部分拆迁款。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是多少

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离异夫妻房屋拆迁时,子女没有权拿部分拆迁款。

房屋拆迁补偿款是给房屋所有人的,如果房屋归父母一方所有,拆迁时子女无权分得。

补偿计算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补偿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和重置价是衡量房屋拆迁补偿的参考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章 物权的保护 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章 国家所有权和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第二百七十条 社会团体法人、捐助法人依法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受法律保护。

四、夫妻离婚房屋被拆迁,孩子能否分得拆迁款?

一、拆迁的房子离婚儿媳妇能分吗1、拆迁的房子离婚儿媳妇是否能分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被拆迁的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后的收益也应归男方所有,离婚时女方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女方有权请求分割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什么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的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五、拆迁的房子离婚儿媳妇能分吗

一、拆迁的房子离婚儿媳妇能分吗1、拆迁的房子离婚儿媳妇是否能分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被拆迁的房产是男方的个人财产,则拆迁后的收益也应归男方所有,离婚时女方不能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女方有权请求分割财产。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什么属于婚内共同财产属于婚内共同财产的包括: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有明确表示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六、拆迁房离婚后怎么分割

法律分析:

拆迁房产离婚分割是:

1、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其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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