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涉及多个环节和方面,以下是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一、明确征地拆迁范围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范围应包括公路用地及必要的建筑控制区。具体来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高速公路应不少于30米。在此范围内的房屋和其他设施,若影响公路安全行驶或居民生产生活,应与公路建设和管理部门协商,获得相应补偿或进行拆迁。
二、制定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
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地方相关规定,制定合理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房屋、青苗和地上构(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确保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安置方式:提供多种安置方式供被拆迁户选择,如货币安置住房、统建优惠购房等。确保被拆迁户在拆迁后能够有合适的住所,并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三、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
宣传政策: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宣传征地拆迁政策、补偿安置方案等,确保他们充分了解并理解相关政策。
沟通协调:建立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解答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疑问和困惑,处理他们的合理诉求,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四、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
依法办事: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公正性。
监管措施:加强对征地拆迁工作的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对于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应明确范围、制定合理补偿安置方案、加强宣传与沟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与监管措施。这些建议有助于确保征地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被征地农民和拆迁户的合法权益。
二、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范围目前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征地实物调查标准,投资方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往往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与当地其他征地拆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区别。
高速公路里程长,征迁户多,征迁工作量大。
恩来、恩黔高速公路在宣恩县境内里程89.4公里,占总里程的56%。
经过宣恩县的椒园镇、晓关乡、高罗乡、沙道沟镇、李家河乡等5个乡(镇)31个行政村。
其中需要设大中桥60座,隧道13座,1个枢纽、3个互通、1个服务区;连接线涉及椒园镇和珠山镇的3个行政村,里程11.5公里。
仅拆迁房屋达500多户,安置难度相当大,新占宅基地按照每户平均占地0.4亩计算,就需要200多亩(包括房屋、附属设施和院坝等用地)。
其征地安置工作要在短时期内完成征迁工作,具有很大难度。
拆迁安置农民宅基地困难。
房屋拆迁户中的70%农户,一时难以找到新的宅基地。
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方式和独特的山区地理条件所决定,山坡多,安置平整的宅基地难度大,许多地方不适修建住宅;平坦的地方基本上都是耕地,而且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
拆迁户的土地和房屋又都在征迁范围内,搬迁户建房就需要找别人的买宅基地。
而其他农户看到拆迁户有一定补偿,就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土地价格是征收土地标准的3-5倍,导致拆迁户无力承担这一笔负担。
四是被征迁户期望值太高。
部分被征地农户在利益的驱使下思想变得扭曲,只想在征迁中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但现行的土地补偿标准政策远远达不到他们所理想中的期望,在安置过程中与政府讨价还价,甚至干扰工程施工,严重制约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
一、高速公路征迁工作的建议及工作思路
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征地前的各项前期工作。
建议由国土资源部编制一套完善的《高速公路征地实物调查大纲》,详细制定调查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土地类别、房屋结构和等级及附属设施调查范围、地上林木和果木、专项调查及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和相关调查的各项表格等,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征地工作中有一个统一的调查规范。
认真开展征地实物指标调查。
详细调查各类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地上林木和果木、坟墓等,准确无误的搞好实物调查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切实保护好被征地农户的利益,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征地实物调查大纲,制定详细具体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统一安置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面临的问题法律分析: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2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3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1、76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
2、64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
4、4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0.64万元。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四、高速公路拆迁补偿标准高速公路拆迁范围是3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延起向外延伸30米,30米内的建筑物会被拆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果不属于征收范围,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公路建设的原因,自己的房屋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比如申请加固防撞护栏、安装隔音屏等,同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等,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的技术标准,并事先征得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第三十一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五、高速公路拆迁范围是多少米高速公路拆迁范围是30米,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延起向外延伸30米,30米内的建筑物会被拆迁,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标准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等。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如果不属于征收范围,但是在建设过程中由于公路建设的原因,自己的房屋受到了损害,可以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比如申请加固防撞护栏、安装隔音屏等,同时按照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
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在(25~60)平方米/人之间的,按批准的建筑面积核定;超过6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60平方米核定。
2人以下(含2人)的户,按2人核定;已婚并达到法定育龄夫妇尚未生育子女的按3人核定。
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合并计算房屋建筑面积。
法律依据:
《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修建跨越公路的桥梁、渡槽、架设管线等,应当考虑公路的远景发展,符合公路的技术标准,并事先征得当地公路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同意。
第三十一条 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六、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由谁负责目前在高速公路建设方面还没有一套完善的征地实物调查标准,投资方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往往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要求当地人民政府做好征地拆迁工作,与当地其他征地拆迁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有很大的区别。
高速公路里程长,征迁户多,征迁工作量大。
恩来、恩黔高速公路在宣恩县境内里程89.4公里,占总里程的56%。
经过宣恩县的椒园镇、晓关乡、高罗乡、沙道沟镇、李家河乡等5个乡(镇)31个行政村。
其中需要设大中桥60座,隧道13座,1个枢纽、3个互通、1个服务区;连接线涉及椒园镇和珠山镇的3个行政村,里程11.5公里。
仅拆迁房屋达500多户,安置难度相当大,新占宅基地按照每户平均占地0.4亩计算,就需要200多亩(包括房屋、附属设施和院坝等用地)。
其征地安置工作要在短时期内完成征迁工作,具有很大难度。
拆迁安置农民宅基地困难。
房屋拆迁户中的70%农户,一时难以找到新的宅基地。
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承包方式和独特的山区地理条件所决定,山坡多,安置平整的宅基地难度大,许多地方不适修建住宅;平坦的地方基本上都是耕地,而且是国家规定的基本农田。
拆迁户的土地和房屋又都在征迁范围内,搬迁户建房就需要找别人的买宅基地。
而其他农户看到拆迁户有一定补偿,就狮子大开口,漫天要价,土地价格是征收土地标准的3-5倍,导致拆迁户无力承担这一笔负担。
四是被征迁户期望值太高。
部分被征地农户在利益的驱使下思想变得扭曲,只想在征迁中获取更多的个人利益,但现行的土地补偿标准政策远远达不到他们所理想中的期望,在安置过程中与政府讨价还价,甚至干扰工程施工,严重制约整个建设项目的施工进度。
一、高速公路征迁工作的建议及工作思路
认真做好高速公路征地前的各项前期工作。
建议由国土资源部编制一套完善的《高速公路征地实物调查大纲》,详细制定调查调查目的、调查范围、调查内容、土地类别、房屋结构和等级及附属设施调查范围、地上林木和果木、专项调查及其它需要补充的内容和相关调查的各项表格等,便于各级人民政府在实施征地工作中有一个统一的调查规范。
认真开展征地实物指标调查。
详细调查各类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地上林木和果木、坟墓等,准确无误的搞好实物调查登记,做到不重、不漏、不错。
用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切实保护好被征地农户的利益,维护好社会的稳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和征地实物调查大纲,制定详细具体的征地安置补偿政策,统一安置补偿标准。
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
1、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方案
2、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流程
3、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管理办法
4、高速公路征地拆迁问题主要有
5、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范围
6、高速公路征地拆迁注意事项
7、关于高速公路建设征地拆迁补偿有关问题的通知
8、高速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9、高速公路的拆迁标准
10、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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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工作政策性强,高速公路拆迁范围是多少米
内容审核:王天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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