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棚户区征收补偿价格因地区、征收时间以及具体征收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无法给出具体的补偿价格。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对于棚户区的征收补偿,通常会考虑到房屋的结构、面积、使用年限以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具体的补偿标准可能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并通过公告等方式进行公示。
因此,要了解江西棚户区具体的征收补偿价格,建议咨询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同时,被征收人应当关注政府发布的征收公告,了解自身的权益和补偿标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二、江西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江西省规定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其他农户补助标准1.新建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对采取小集中方式新建住房的,通过土地双挂、幸福美丽新村等项目给予一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在三台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补助1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3.父母与子女合住、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完善相关协议后给予0.75万元补助。
上述补助均含相关项目资金。
采取新建、购买、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原有土坯房必须拆除复耕。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三、江西省农村房屋征收补偿标准关于江西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四、江西房产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分为四类,每类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类土地补偿标准最高,为38700元/亩,包括水田、菜地、果园等;
四类土地补偿标准最低,为33796元/亩,包括水田、旱地、宅基地等。
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区片价确定,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法律分析
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
银城街办、新营街办、香屯街办。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700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700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929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54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740元/亩。
二类土地:
泗洲镇、花桥镇、新岗山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6593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593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517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807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318元/亩。
三类土地:
海口镇、绕二镇、张村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549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49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782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423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093元/亩。
四类土地:
龙头山乡、李宅乡、畈大乡、万村乡、黄柏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379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79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643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828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759元/亩。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共分为四类,每类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类土地的补偿标准为38700元/亩,二类土地为36593元/亩,三类土地为35496元/亩,四类土地为33796元/亩。
不同类型的土地所对应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金额请参考以上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五、江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动态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分为四类,每类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类土地补偿标准最高,为38700元/亩,包括水田、菜地、果园等;
四类土地补偿标准最低,为33796元/亩,包括水田、旱地、宅基地等。
各类土地的补偿标准根据区片价确定,以保障农民的利益。
法律分析
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共有四类:
一类土地:
银城街办、新营街办、香屯街办。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8700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8700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5929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3545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740元/亩。
二类土地:
泗洲镇、花桥镇、新岗山镇。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6593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6593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4517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807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318元/亩。
三类土地:
海口镇、绕二镇、张村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549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549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3782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2423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7093元/亩。
四类土地:
龙头山乡、李宅乡、畈大乡、万村乡、黄柏乡。
补偿标准:
区片价(水田):
33796元/亩。
菜地、果园、茶园、人工高产油茶园、棉地、精养鱼塘不低于33796元/亩;
旱地、宅基地不低于22643元/亩;
林地及其他农用地、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1828元/亩;
未利用地不低于6759元/亩。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江西省德兴市土地共分为四类,每类土地都有相应的补偿标准。
一类土地的补偿标准为38700元/亩,二类土地为36593元/亩,三类土地为35496元/亩,四类土地为33796元/亩。
不同类型的土地所对应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具体的金额请参考以上详细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
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
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
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六、江西最新拆迁补偿标准江西省规定的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4、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其他农户补助标准1.新建补助标准为1.5万元/户,对采取小集中方式新建住房的,通过土地双挂、幸福美丽新村等项目给予一定的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2.在三台城镇购买商品房的,每平方补助10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
3.父母与子女合住、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的,在完善相关协议后给予0.75万元补助。
上述补助均含相关项目资金。
采取新建、购买、投亲靠友等方式解决住房问题,原有土坯房必须拆除复耕。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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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江西棚户区拆迁补偿规定,江西征地补偿标准最新动态
内容审核:付红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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