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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年久不住遇拆迁如何补偿低,年久失修农村老房子坏了当地政府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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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房子年久不住遇拆迁如何补偿低,年久失修农村老房子坏了当地政府怎么处理

老房子年久不住遇拆迁如何补偿低,年久失修农村老房子坏了当地政府怎么处理

一、年久失修农村老房子坏了当地政府怎么处理

年久失修的农村老房子坏了,当地政府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危房鉴定与处理:

如果房子被鉴定为危房,且危及居住人员安全,政府会要求居民立即搬离,并向政府申请危房改造。

政府对已经鉴定为危房的房屋,会给予住户危房改造的经济补助。

房屋倒塌的应急处理:

在房屋倒塌的情况下,政府会进行应急安置,将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到临时安置点,或以搭建帐篷等方式集中安置,并由当地政府统一安排食品等生活必需品。

灾后重建与补助:

灾情稳定后,政府会鼓励和引导受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分散安置。

政府会争取尽快完成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工作,并对入住后生活确有困难的受灾群众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法律依据:

政府的这些措施通常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旨在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并帮助其重建家园。

请注意,具体的处理措施可能因地区和时间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如果您是相关房屋的业主或居民,建议及时与当地政府部门沟通,了解详细的政策和补助标准。

二、农村老房倒塌了有补助没

法律分析:

如果直接将过去老房子推倒在其宅基地上重新翻建的话,可能就超过了现在法律所规定的面积总数,有可能就会成为违章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三、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 法律问题

法律分析:

是的。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四、农村老房子倒塌后就归政府吗

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如下:

1、翻盖之后的宅基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这几面积。

每个地区有着自己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若是所在地居民超过了相关规定的标准面积,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2、翻盖后的房屋不能超过规定的房屋高度。

其中包括垂直用户以及水平用户,都要遵守相关规定;

3、不能够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建房。

农村房屋翻建的法律规定:

1、不准随意多层修建。

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建设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

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乡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

2、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

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

非法的“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3、不准随意翻修农房。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农村翻修旧房、危房时,必须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审批通过并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动工。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修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面临被拆除的危险。

4、不准建在规划区域外。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不准擅自改变用途。

宅基地设置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要,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建房出售。

6、不准未批先建。

建房前,应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获得乡镇政府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以下两类人是不能新建、翻建、翻修房屋的:

1、是将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出卖的,卖方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自然也不能新建或者翻建。

2、是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却已经将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也不能再次获得宅基地,更加不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重新自建、翻建房屋。

综上所述,不要盲目地去翻建和翻修,免得钱花出去了,房屋却无法入住,更有甚至还会惹一身官司。

在具体实施操作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当地对于宅基地的政策,根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建房。

这样才能住得舒适又舒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五、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

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如下:

1、翻盖之后的宅基面积不能超过规定的这几面积。

每个地区有着自己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若是所在地居民超过了相关规定的标准面积,将会面临罚款等处罚;

2、翻盖后的房屋不能超过规定的房屋高度。

其中包括垂直用户以及水平用户,都要遵守相关规定;

3、不能够出现一户多宅的情况。

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一户人家只能拥有一块宅基地建房。

农村房屋翻建的法律规定:

1、不准随意多层修建。

新建或翻建房屋应申请并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可建设层数由各地规定,一般不允许建三层以上房屋。

在农村建造或翻修超过三层以上的农房时,需要专业的施工团队建造,同时还需要向乡镇政府递交相关的申请,经过审批后才可以动工。

2、不准超面积标准建造。

农村建房实行“一户一宅”原则,各地农房宅基地占地面积一般由地方土地管理法规作出规定。

非法的“一户多宅”应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予以拆除,但若通过合法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宅基地,是被允许的。

3、不准随意翻修农房。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在农村翻修旧房、危房时,必须要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要向村委会递交申请,审批通过并获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才可以动工。

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翻修房屋,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规定,面临被拆除的危险。

4、不准建在规划区域外。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城乡规划法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5、不准擅自改变用途。

宅基地设置的目的是保障农村村民居住需要,不允许“挂羊头卖狗肉”,比如在宅基地上建设规模化的工厂或建房出售。

6、不准未批先建。

建房前,应申请批准使用宅基地,获得乡镇政府颁发的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涉及林业、水利等部门的,还应经过相关部门批准。

以下两类人是不能新建、翻建、翻修房屋的:

1、是将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出卖的,卖方不能申请新的宅基地,自然也不能新建或者翻建。

2、是退出集体经济组织却已经将交回集体经济组织的村民,也不能再次获得宅基地,更加不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重新自建、翻建房屋。

综上所述,不要盲目地去翻建和翻修,免得钱花出去了,房屋却无法入住,更有甚至还会惹一身官司。

在具体实施操作之前一定要事先了解当地对于宅基地的政策,根据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建房。

这样才能住得舒适又舒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六、修缮农村老房违规吗

法律分析:

如果直接将过去老房子推倒在其宅基地上重新翻建的话,可能就超过了现在法律所规定的面积总数,有可能就会成为违章建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

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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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老房子年久不住遇拆迁如何补偿低,农村翻修老房子政策

内容审核:张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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