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房子卖了但未更名,在拆迁时如何赔偿的问题,首先需明确,根据我国实行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以登记为准,依法登记后发生效力。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情况下,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一、拆迁补偿款的归属
在房屋买卖未过户的情况下,拆迁补偿款应归房产证所记载的产权人所有。因买卖双方未完成过户手续,买方并未成为法律意义上的房屋所有权人,故不享有拆迁补偿的直接权利。
二、买方的权益保护
买方虽不直接享有拆迁补偿款,但可基于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向卖方主张合同权利。如卖方因拆迁获得补偿,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或根据公平原则,分享部分补偿利益。
若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未能完成过户而造成的损失。
三、特殊情况的处理
如果该房屋未取得相应的规划、报建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被认定为违法建筑的,则一般面临无偿拆除。此时,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都无法获得拆迁补偿。
如果房屋虽未办理确权登记备案,但并非因买方过错,且能证明买方为实际使用人,某些情况下,拆迁人可能愿意与实际使用人达成补偿协议。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具体需根据当地政策和拆迁人的意愿来确定。
综上所述,对于房子卖了未更名在拆迁时的赔偿问题,关键在于确定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及买卖双方的合同约定。买方虽不直接享有拆迁补偿,但可通过合同关系向卖方主张权利。
二、房子卖了没过户现在动迁了怎么办法律主观:
1、按照拆迁政策,只有有产权证或 没有产权证 但有合法的建造手续的房屋在拆迁时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货币补偿和 拆迁安置房 只能二选一,安置房的面积一般按照被拆迁户的人口进行确定;
3、拆迁后需要办理签订协议、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等手续。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 办法》 第二十条征地房屋拆迁,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
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手续确定的用途为准。
房屋面积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关机关依法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 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
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法律客观:
房屋买卖的定义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证明你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房子的人,买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极有可能会无法拿到拆迁补偿,因为从法律角度说,房产证上的名字的人,才是房产所有者,要是拿到拆迁补偿,也是人家拿。
所以应当及时过户。
三、卖了的房子没过户拆迁赔偿法律分析:
买了房子没有过户的,拆迁补偿应当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因为房屋买卖不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不会变更,所以如果存在买了房没有过户的情况,当遇到拆迁行为时,拆迁补偿应归房产证上面的户主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四、没过户的房子拆迁了怎么赔一、拆迁补偿房屋是否可以更名
拆迁安置房有合法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变理产权人名称,变更产权人名称要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五、拆迁补偿房屋是否可以更名一、拆迁补偿房屋是否可以更名
拆迁安置房有合法产权的,拆迁安置房可以变理产权人名称,变更产权人名称要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是什么
1、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2、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
3、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4、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5、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六、房产没过户拆了怎样赔偿法律主观:
1、按照拆迁政策,只有有产权证或 没有产权证 但有合法的建造手续的房屋在拆迁时才可以获得拆迁补偿;
2、货币补偿和 拆迁安置房 只能二选一,安置房的面积一般按照被拆迁户的人口进行确定;
3、拆迁后需要办理签订协议、选房、办理入住手续等手续。
法条参考:
《常州市市区征地房屋 拆迁补偿安置 办法》 第二十条征地房屋拆迁,房屋用途以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上标明的用途为准;
权属证书上未标明用途的,以权属档案中记录的用途为准;
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以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的建房手续确定的用途为准。
房屋面积以权属证书上载明的建筑面积为准;
权属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以有关机关依法确认的面积为准。
第二十四条征地房屋拆迁,安置对象为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拥有合法住宅房屋产权并在该 集体经济组织 内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被拆迁人及其家庭成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可列入安置对象:
(一)原有常住户口的现役义务兵军人;
(二)原有常住户口的在读大中专院校学生;
(三)原有常住户口的正在劳教或服刑人员;
(四)在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前出生、婚嫁落户的人员;
(五)按有关政策规定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被拆迁人家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成员,不列入安置对象:
(一)租住、借住征地拆迁范围内房屋的;
(二)因入托、入学等原因,户口报在征地房屋拆迁范围内的“空挂户”;
(三)按有关政策规定不应列入拆迁安置的其他人员。
第二十五条拆迁住宅房屋实行统一安置的,安置建筑面积为人均不超过40平方米。
安置户型根据安置面积与安置房具体户型建筑面积最接近的原则确定。
法律客观:
房屋买卖的定义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证明你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房子的人,买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极有可能会无法拿到拆迁补偿,因为从法律角度说,房产证上的名字的人,才是房产所有者,要是拿到拆迁补偿,也是人家拿。
所以应当及时过户。
1、未更名房屋拆迁补偿怎么算
2、未更名房屋拆迁补偿多少
3、未更名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4、未房改的房子拆迁
5、房照没更名动迁怎么办
6、房屋未拆迁前能办理过户继承吗
7、未过户房屋拆迁
8、没更名的房子可以卖吗
9、未房改房征收补偿办法
10、房屋未过户拆迁利益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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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未更名房屋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房屋是否可以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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