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公告与拆迁公告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发布时间与目的
征收公告通常是在政府征地批准之后作出的,其主要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
拆迁公告的发布时间则可能因具体情况而异,但通常是在拆迁计划确定后发布,其目的是通知受影响的居民和单位进行搬迁,并对拆迁范围、时间、补偿等事宜进行说明。
二、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
征收公告具有法律效力,它标志着土地征收程序的正式启动,被征收人必须服从公告内容。征收通常适用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且征收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
拆迁公告则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行为所指向的标的是房屋。虽然拆迁公告也具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力,但其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对拆迁行为的规范和对被拆迁人权益的保障上。
三、行为主体和目的
征收属于政府行为,通常是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规划调整等。征收公告的发布主体通常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拆迁则可能涉及政府、开发商等多方主体,且过去的拆迁往往与土地拍卖、房地产开发等市场行为相关联。然而,随着法律法规的完善,现在的拆迁也更多地考虑到公共利益和城市规划的需要。
综上所述,征收公告与拆迁公告在发布时间与目的、法律效力和适用范围以及行为主体和目的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这些差异反映了两者在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中的不同角色和功能。
二、拟征收土地公告出来后多久征地?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预公告,是指在征地行为依法报批前,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该公告起到一个预告知作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九条 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征收土地预公告什么意思不一定要拆迁公示后只是可能要拆迁,具体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因为在公示之后还需要组织听证会,之后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报批,最后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具体的落实。
这些是法定的流程,具体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不会一出公告马上就拆迁。
发布预征地通告和征地公告的区别是什么1、发布时间不同征收土地预公告是政府征地批准之前作出的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是征地正式批准之后作出的公告。
2、两者目的不同征收土地预公告目的是告知征地基本信息,征求村民意见。
征收土地公告目的是告知被征地农民土地已经被批准征收,如果被征地农民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等法律救济。
3、法律效力不同政府征收土地,征收土地预公告并没法律效力。
征收土地公告则具有法律效力。
对于政府征收土地,是以最终发布的公告文件为准的,因为预公告发布以后还会进行修改因此法律效力不如最终公告。
政府机关进行征地公告之前应当先向社会进行预征地通告,然后在组织专家以及工作人员等进行征地研讨,确定具体的征地范围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政府机关进行征地的前提是出于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进行,如果不符合的,被征地人民有权提起行政复议。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 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
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
四、征收土地预公告是要拆迁了吗法律分析:
不一定,公示后只是可能要拆迁,具体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因为在公示之后还需要组织听证会,之后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报批,最后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具体的落实。
这些是法定的流程,具体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不会一出公告马上就拆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五、征收公告一定会拆吗法律分析:
不一定,公示后只是可能要拆迁,具体还是要看实际的情况;因为在公示之后还需要组织听证会,之后对补偿方案进行修改,然后再报批,最后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后,才能具体的落实。
这些是法定的流程,具体的时间是不确定的,不会一出公告马上就拆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六、拆迁公告是什么法律分析:
征收土地预公告,是指在征地行为依法报批前,当地的国土资源部门,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该公告起到一个预告知作用。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第九条 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
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1、房屋征收公告和拆迁补偿案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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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房屋征收公告由哪个部门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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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房屋征收公告和拆迁补偿案件,征收公告一定会拆吗
内容审核:李佳欣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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