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房屋拆迁,房屋的物权消灭时间

摘要:本文介绍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房屋拆迁,房屋的物权消灭时间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法律规定房屋物权自什么时间消灭,房子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候消灭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政府拆迁

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房屋拆迁,房屋的物权消灭时间

一、房屋拆迁,房屋的物权消灭时间

房屋拆迁时,房屋的物权自拆除行为完成时消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在房屋拆迁的情境下,拆除行为即为消灭物权的事实行为。因此,当房屋被拆除时,该房屋的物权即随之消灭。

需要注意的是,物权的消灭是指物权关系的消灭,包括物权的绝对消灭和物权的相对消灭。在房屋拆迁的案例中,我们通常讨论的是物权的绝对消灭,即房屋因拆除而归为灭失,以该房屋为客体的房屋所有权不复存在,物权即消灭。

二、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

法律规定房屋的物权自拆除房屋时消灭。

如果是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等生效时物权消灭。

一、有房产买卖协议没过户生效吗

有房产买卖协议没过户协议生效,标的房屋是否过户登记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溯期是多久

担保人对担保物的追溯期自担保物权设立之日。

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条规定,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三、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有效呢

未办理登记前订立的不动产物权合同是有效的。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之时生效;

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四、法律规定房屋物权自什么时间消灭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出现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的,房屋的物权自房屋灭失时即事实行为成就时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五、房子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因出现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的,房屋的物权自房屋灭失时即事实行为成就时消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一条 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六、房屋的物权自什么时候消灭

法律分析:

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怎么赔偿

2、拆迁 物权法

3、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法律规定

4、房屋拆迁物权法

5、国家征收房屋被依法拆除,房子的物权什么时间消除

6、房产拆迁算标的物灭失吗

7、房物拆迁的补尝政策

8、物权法对拆房赔偿的规定

9、物权法关于迁拆

10、拆除房屋消灭对该房屋的所有权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房屋拆迁,房屋的物权消灭时间”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政府拆迁 房屋物权消灭,房子的物权自什么时消灭

内容审核:翁碧霞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