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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最长诉讼,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从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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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的最长诉讼,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从何计算?

拆迁的最长诉讼,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从何计算?

一、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从何计算?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的确定和计算方式如下:

一、最长起诉期限的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这是行政诉讼的一般起诉期限。然而,对于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案件,如果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这就是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

二、最长起诉期限的计算

行政诉讼期间的计算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

因此,对于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果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那么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就超过了最长起诉期限;对于其他案件,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就超过了最长起诉期限。这个期限是绝对的,超过这个期限,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

总的来说,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是从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算的,不动产案件为二十年,其他案件为五年。期间的计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进行。

二、拆迁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是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是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房屋拆迁是行政诉讼吗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计算。

提起行政诉讼需满足条件:

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错误时,应指导和释明,并告知补正内容,不得以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是多久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是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起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为不超过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起诉应当符合条件,包括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递交给人民法院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如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错误,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五、最长征地拆迁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少?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计算。

提起行政诉讼需满足条件:

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错误时,应指导和释明,并告知补正内容,不得以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法律分析

一、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是多久

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是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提起诉讼应当符合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起诉期限为不超过二十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起诉应当符合条件,包括原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并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状应当递交给人民法院并按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如起诉状内容欠缺或有错误,应给予指导和释明,并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 第四十四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六、征地拆迁行政诉讼的最长提起诉讼期限如何确定

法律分析:

征地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二十年,诉讼时效是从作出征收拆迁决定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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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的最长诉讼,最长征地拆迁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多少?

内容审核:杨念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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