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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彭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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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州市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彭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彭州市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彭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彭州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一)具有彭州市非农业户口且实际居住5年以上;

(二)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低保家庭,或是家庭人均年收入是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含60%)的家庭;

(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含15平方米);

(四)家庭成员之间有相互法定的赡养、扶养和抚养关系。符合以上条件的离异三年以上或丧偶家庭,可以作为家庭单元申请。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单人家庭,不予实物配租。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由申请人本人办理廉租住房保障相关手续,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廉租房可住多久

1、廉租房一般是一年一签。一年后,有关部门会审核的,只要你是满足廉租房的经济条件,就可以一直住的。如果在居住的过程中,廉租房家庭再购买其他住房的,应当办理廉租房退出手续,并腾出廉租房,让其符合条件的人居住。对骗取廉租住房保障、恶意欠租、长期空置,违规转租、调换和转让廉租住房等行为,应收回廉租房。

2、只要居住廉租房的人员,一直符合申请廉租房的条件的,一直没有买房能力的。那么,就可以一直住的。

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受理,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对在开发区和园区集中建设面向用工单位或者园区就业人员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用人单位可以代表本单位职工申请。

二、彭州廉租房申请条件2023

彭阳廉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

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

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三、彭阳的廉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

彭阳廉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

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

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四、彭阳的廉租房怎么申请?

法律分析:

申请条件:

(1)户籍在渝中区;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区户口且在本区实际居住;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五、重庆怎么申请廉租房

法律分析:

申请条件:

(1)户籍在渝中区;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或低收入家庭;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人需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具有本区户口且在本区实际居住;

(5)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法律依据: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 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当地城镇户口;

(二)家庭收入符合市、县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

(三)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居民家庭可支配收入、居住水平和家庭人口结构等因素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六、合川廉租房申请条件

彭阳廉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1、到房管局或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领取并填写《廉租房申请表》;

2、提供申请材料,如户口簿,申请人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无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或者社区居委会,开具低保证明。

离职或者退休人员需要提供退休金证明或者失业保险证明,也可以到户口所在地开具的失业证明;

3、按照要求提供申请材料后,等受理审核。

申请人接受入户调查或电话调查;

4、相关部门审核后,一在指定的地点或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相无异议的,符合租赁资格,申请人开始选房认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十七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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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彭州市关于拆迁补偿的规定,重庆怎么申请廉租房

内容审核:王姗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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