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遗失后,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一、申请补办
不动产权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补办申请。
填写补证申请及保证书,明确表达补办的意愿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进行保证。
二、备案查档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申请进行备案,并将相关信息录入系统。
缴纳查档册费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开具临时收据。
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审核,核实相关信息的真实性。
三、登报声明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核实申请后,会出具一个证明。
申请人需带上该证明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宣布原证作废。
四、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在登报声明发布之后,申请人需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不动产登记机构开具的收据,回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具体事宜。
提交所有必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明、补办申请、登报声明等。
五、勘丈入册与登记审查核准
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和绘图。
勘丈结果将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将所有资料交由不动产登记机构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六、发证
不动产登记机构如果审批同意不动产证丢失者的申请,将重新补发新的不动产证。
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请注意,整个补办流程需要遵循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同时,如果委托他人代为补办丢失的不动产证,还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并经过公证方可,同时要带齐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因此,在补办过程中,如有需要,申请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相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二、拆迁房产证丢了怎样办?不动产权证丢失可以补办,不过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权证补办需要一些时间,因此发现遗失要及时补办,否则无法对房子进行出售、出租等处理。
不动产权证丢了怎么补办1、申请登记:
房屋所有人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不动产证办理处的房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不动产证的申请,申请书中要包含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详细信息,写好之后到房管局的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将不动产证的信息备案留档之后,并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管局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审核。
3、登报声明:
房管局对不动产证业主的申请核实后,会出具一个证明,申请人带上该证明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进行公告,宣布原证作废。
4、办理发证手续:
申请人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原不动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5、勘丈入册:
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至此不动产证补办的准备环节正式完成。
6、登记审查核准:
将所有的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7、发证:
房管局如果审批同意不动产证丢失者的申请,那么将重新为你补发新的不动产证。
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三、不动产权证丢了可以补办吗一、拆迁时房产证丢失怎么办
1、备件申请人以书面申请权证遗失的原由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
提供户口簿;
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
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解决。
2、备案查档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
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解决“遗失权证表明”的登记手续。
待“遗失表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
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由测绘所勘丈、绘图。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若经审批认可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二、房产证他项权证丢失怎么办理
房屋产权证丢了可以补办吗,《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房屋权属证书遗失的,权利人应当及时登报声明作废,并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由登记机关作出补发公告,经6个月无异议的,予以补发。
1、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注:
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其实大家能够看得出来,房屋他项权证办理委托书只要交代清楚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信息,委托的权限,委托的事项等,最后要由委托人跟被委托人的签名,然后委托办理房屋他项权证的话是需要委托人提交关于自己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房屋他项权证等到办理好了要及时的交给银行,避免丢失。
三、房产证丢失怎么办
房产证遗失,直接去补办。
办理遗失补证需要的材料:
①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非转移类);
②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
③申请补办报告;
④申请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⑤遗失启示(整张报纸);
⑥档案馆出具的挂失证明;
⑦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提供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查验原件);
⑧房屋已抵押的,须提供抵押权人同意证明。
四、拆迁房的房产证丢失了应该怎么办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
1、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 2、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保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五、拆迁房不办房产证什么原因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没有房产证一般是出于以下两种原因:
1、不是完整的房屋产权,本身就没有资格办理; 2、可以办理房产证,只是开发商还没来得及办理,这种情况下不用慌张,保存好拆迁协议书日后可以补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六、房屋拆迁但是没有房产证可以拿到补偿吗?不动产权证丢失可以补办,不过要注意的是,不动产权证补办需要一些时间,因此发现遗失要及时补办,否则无法对房子进行出售、出租等处理。
不动产权证丢了怎么补办1、申请登记:
房屋所有人带上户口簿和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不动产证办理处的房管局以书面形式提出补办不动产证的申请,申请书中要包含不动产证丢失的原因及房屋的详细信息,写好之后到房管局的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将不动产证的信息备案留档之后,并缴纳查档册费后,由房管局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审核。
3、登报声明:
房管局对不动产证业主的申请核实后,会出具一个证明,申请人带上该证明和临时收据到相应的报社登报办理“遗失产权证声明”,进行公告,宣布原证作废。
4、办理发证手续:
申请人带上发布声明的报纸和房管局开具的收据回到房管局原不动产证发放机关办理具体事宜。
5、勘丈入册:
申请人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房屋测绘所提出申请对房屋进行重新勘丈,绘图,并将勘丈结果交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至此不动产证补办的准备环节正式完成。
6、登记审查核准:
将所有的资料交由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初审,复审和最终的审批,确保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7、发证:
房管局如果审批同意不动产证丢失者的申请,那么将重新为你补发新的不动产证。
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
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
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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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房 产权证 缺失,拆迁房不办房产证什么原因
内容审核:侯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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