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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过户问题,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进行过户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安置房过户问题,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进行过户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过户吗,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购买拆迁安置房可以迁户口吗,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安置房过户问题,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进行过户

拆迁安置房过户问题,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进行过户

一、拆迁安置房是否能进行过户

拆迁安置房可以进行过户,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

一、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条件

拆迁安置房的过户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因此,拆迁安置房要过户,首先必须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此外,由于拆迁安置房的特殊性,往往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定等。

具体来说,如果拆迁前这房子就是业主自有房,安置房办出的产权证也是业主的,拿到产权证后就可以交易。但如果拆迁前这房子是公房,住户是租住的,该房就不能转让。如果是公房,业主已向单位购买,而且安置房的产权证上是业主本人名字,就可以转让。

另外,有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需满五年后才能上市交易,因此,具体能否过户还需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而定。

二、拆迁安置房过户流程

在满足过户条件的前提下,拆迁安置房的过户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拆迁当事人共同选择评估机构,对拆迁房屋进行估价。

拆迁人出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实地查勘,并出具估价报告。

拆迁当事人对估价结果无异议的,可以按照估价结果进行交易。

交易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如缴纳税费、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等。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过户流程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专业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二、购买拆迁安置房可以迁户口吗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

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三、拆迁安置房买卖可以过户吗

法律分析:

1、交易手续服务费:

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

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登记费:

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

卖方承担。

4、核档费:

50元/宗。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被拆除房屋使用人因拆迁而迁出的,由拆迁人付给搬家补助费。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搬家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四、拆迁安置房过户费用

法律分析:

可以过户。

但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

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只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五、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法律分析:

可以过户。

但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每个地方的拆迁机构都有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

如果不满5年的话就不能过户,只能通过做公证的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条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六、拆迁安置房能否过户

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但必须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

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

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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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拆迁安置房过户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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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安置房过户问题,拆迁安置房可以过户给别人吗

内容审核:汪文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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