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海要搬迁村庄为,驼峰乡、安峰镇、房山镇、张湾乡、青湖镇、白塔埠镇、黄川镇、平明镇、石湖乡、洪庄镇、石梁河镇、曲阳乡、双店镇、温泉镇、桃林镇、山左口乡、李埝乡等。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相关规定给予的补偿。
补偿安置协议特征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
2、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
3、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5、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一种双务有偿协议,协议的当事人依据协议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又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6、房屋拆迁安置协议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二、东安一村动迁规划法律分析:
各地的拆迁规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
其中包括:
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三、东海县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新型城镇化”要求城乡协调发展。
“十三五”期间,国家将进一步加速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江苏整体已经被列为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份,而我县作为省试点县之一,必须全面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政策要求,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城镇化路径,将各领域的协调发展与新型城镇化紧密地结合起来,优化完善现有的城镇化发展格局,以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和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体系,加快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步伐,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法律依据:
《(江苏省)东海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第三节 第三条 具体目标
经济增长质效并举。
“十三五”期末,地区生产总值达到650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达到66亿元,年均增长10%以上;累计完成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2480亿元,年均增长20%。
经济结构优化取得成效,二、三次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92%,农业现代化水平达到85%,形成供给侧拉动的现代产业体系。
创新活力显著增强。
创新支撑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明显,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的优势更加突出,建成省级创新型示范城市。
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硅产业等“四大板块”,加快培育一批创新型企业集群,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全面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研发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1.7%。
改革开放取得突破。
争创国家级农业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快示范点建设,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城乡一体化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提炼特色经验做法,打造东海改革品牌。
着力拓展对外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产业、商贸、人文等交流合作,构建更加完善的全方位开放格局。
城乡发展更加协调。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56%。
城镇和农村家庭住房成套比例分别达90%和55%,城市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12标台,行政村客运班线通达率100%,城镇污水达标处理率90%,村庄环境整治达标率100%。
生态优势充分彰显。
毫不动摇坚守生态红线,明确绿色崛起的根本路径,促进生态优势与各方面发展优势相叠加,让生态优势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素。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稳定在88以上,二级标准的天数比例达到90%,地表水好于类水质的比例达到85%,林木覆盖率达到30%,城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
社会发展和谐稳定。
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40000元和21500元,年均分别增长9.6%和10%。
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城乡居民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日趋健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社会管理和服务体制更加完善。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保证脱贫攻坚成效,全面完成扶贫脱贫任务。
四、东海县未来5年发展规划法律分析:
发布了关于东海县城市规划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五、东海县拆迁计划法律分析:
发布了关于东海县城市规划区2021年度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公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一条 征收土地申请经依法批准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批准文件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公布征收范围、征收时间等具体工作安排,对个别未达成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应当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并依法组织实施。
第三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单独列支。
申请征收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及时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并保证足额到位,专款专用。
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六、海东市规划法律分析:
各地的拆迁规划会发布在拆迁公告,拆迁公告会在当地市、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询。
拆迁公告,又名拆迁公示,指的是市政府因建设规划需要或土地征收需要对区县市的某个待拆迁区域公告的文书,告知该区域因规划需要被拆迁。
其中包括:
拆迁原因、拆迁目的、拆迁期限、拆迁单位。
拆迁公告是由国家城建主管部门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公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东海县拆迁补偿办法最新
2、东海县拆迁补偿办法文件
3、东海县拆迁补偿办法细则
4、东海县拆迁补偿标准
5、东海县拆迁2021
6、东海拆迁赔偿
7、东海县最新拆迁规划
8、东海镇拆迁拆到哪去
9、东海镇拆迁
10、东海县拆并规划图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海县拆迁补偿办法,2021年东海有哪些村庄要搬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东海县拆迁补偿办法,东海县拆迁计划
内容审核:李垚垚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