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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农村房屋拆迁公司,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

摘要:本文介绍许昌农村房屋拆迁公司,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许昌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许昌2020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许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2020许昌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许昌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许昌农村房屋拆迁公司,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

许昌农村房屋拆迁公司,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

一、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

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因土地类型、流转方式、流转期限等多种因素而异,因此无法给出一个确定的平均价格。土地流转价格受到市场供需关系、土地质量、地理位置、政策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般来说,土地流转价格可以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参考当地土地流转市场的行情来确定。在许昌市,土地流转市场已经相对成熟,流转价格也比较透明。如果需要了解具体的土地流转价格,可以咨询当地的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专业人士。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土地流转必须遵循自愿、有偿、合法等原则,且必须签订书面流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进行土地流转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机构,以确保流转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的来说,许昌市土地流转平均价格因多种因素而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需要了解具体的价格信息,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机构或者专业人士。

二、2020许昌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法律主观:

冀政〔2008〕132号2008年12月31日 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制定了全省征地区片价标准(附后),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

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

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市、县(市)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账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账户后,省、市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

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

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各市、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征地区片价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实行征地区片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征地区片价政策顺利实施。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区片价进行修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许昌市土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征收土地综合补偿标准

本批次征地补偿标准按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共涉及二个征地区片:

1、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吴庄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征土地区片编号为411002003,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114.4500万元/公顷(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101.25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0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2、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被征土地区片编号为41100201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92.5500万元/公顷(其中征地补偿安置费79.35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13.2000万元/公顷,社会保障费由财政部门直接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

(二)青苗补偿费标准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水浇地为1.8000万元/公顷,菜地为4.5000万元/公顷。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照《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征收土地位置

一号地:

位于原许昌市殡仪馆东侧、灞陵路西侧、帝豪路南侧、许继大道北侧。

二号地:

位于灞陵路东侧、吴庄社区居民点西侧、帝豪路南侧、省第二地质勘查院北侧。

三号地:

位于滨河路东侧、腾飞大道西侧、宏腾大道南侧。

四号地:

位于腾飞大道东侧、金湾社区居民点西侧、金湾社区道路南侧、河南世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北侧。

五号地:

位于河南世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东侧、金湾社区居民点西侧、金湾社区道路南侧、许昌腾飞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北侧。

三、被征地单位及面积

一号地:

征收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吴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集体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5328公顷(农村居民点),一组集体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2.3421公顷(农村居民点),二组集体耕地2.0438公顷(水浇地)、其它农用地0.1342公顷(农村道路)、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3829公顷(农村居民点),三组集体耕地4.8004公顷(水浇地)、其它农用地0.1387公顷(农村道路)、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6636公顷(农村居民点),五组集体耕地0.9980公顷(水浇地)、其它农用地0.0332公顷(农村道路),七组集体耕地1.3735公顷(水浇地)、其它农用地0.0335公顷(农村道路),合计13.4767公顷。

二号地:

征收魏都区七里店街道办事处吴庄社区居民委员会三组集体耕地0.6091公顷(水浇地0.1787公顷、菜地0.4304公顷)、其它农用地0.0269公顷(农村道路),六组集体耕地2.3259公顷(水浇地1.8987公顷、菜地0.4272公顷)、其它农用地0.0653公顷(农村道路)、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0903公顷(农村居民点),七组集体耕地1.9686公顷(水浇地)、其它农用地0.0499公顷(农村道路),合计5.1360公顷。

三号地:

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五组集体耕地12.9565公顷(水浇地12.6200公顷、菜地0.3365公顷)、其它农用地0.6222公顷(农村道路),合计13.5787公顷。

四号地:

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组集体耕地0.7920公顷(水浇地0.6705公顷、菜地0.1215公顷)、其它农用地0.0262公顷(农村道路),三组集体其它农用地0.5700公顷(农村道路0.0278公顷、晒谷场0.5422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0563公顷(农村居民点),合计1.4445公顷。

五号地:

征收魏都区高桥营街道办事处金湾社区居民委员会二组集体其它农用地0.9190公顷(晒谷场),三组集体其它农用地0.0204公顷(晒谷场),合计0.9394公顷。

四、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货币安置

由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政府指导并监督被征地单位,依法依规分配被征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费。

(二)留地安置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意见》文件的规定,按6%的比例预留被征收土地,作为被征地单位发展第三产业建设用地。

(三)社保安置

严格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的规定执行,社会保障费划入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由社保部门负责统一使用,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实行社会保障,具体社会保障措施由社保部门负责落实。

(四)住宅安置

对因征地需拆迁的被征地农民住宅,市政府将按照城市建设规划新建农民住宅小区,妥善安置因征地被拆迁的农民住宅。

四、许昌2020年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河南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56200元和51300元。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

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中包括哪些内容?

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征地的两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

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如果征地项目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由发布预征公告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下发书面通知,取消原预征公告。

五、许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根据当地政策规定,河南许昌征地补偿标准是每亩地56200元和51300元。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

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一、征地补偿安置公告中包括哪些内容?

经依法批准征地项目后,市县人民政府和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进行征地的两公告,即征收土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收土地公告由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

安置方案公告由市县国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

内容包括:

1、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2、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5、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如果征地项目未获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由发布预征公告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时下发书面通知,取消原预征公告。

六、许昌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样的

法律主观:

冀政〔2008〕132号2008年12月31日 为做好土地征收工作,保障建设用地需要,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遵循同地同价的原则,制定了全省征地区片价标准(附后),现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要按被征土地的区片价乘以被征土地的面积计算土地补偿费。

山区未利用地和坝上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价的60%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土地补偿费标准。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的补偿费标准和移民安置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在国务院有关规定出台前,土地补偿费为被征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6倍,土地补偿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需要提高标准的,由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报项目审批或者核准部门批准。

土地补偿费20%归集体经济组织,80%归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农户;

被征土地没有土地使用权人和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承包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全部归集体经济组织,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者使用。

土地补偿费要及时足额到位,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被征土地上有附着物和青苗的,对地上物和青苗的所有权人要另行补偿。

地上物补偿费标准由各设区市政府制订,青苗补偿费按征地时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

征收农用地报批前,各市、县(市)政府要按照不低于征地区片价10%的标准,确定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划入本市、县(市、区)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专用账户,专款用于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社会保障费到达专用账户后,省、市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要及时出具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认定文件。

社会保障费计入征地成本,以出让方式供地的在土地出让金中列支,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在供地时向土地使用者收缴。

当所提取的社会保障费达不到参保人缴费需求时,差额部分由当地政府予以解决。

各市、县(市)政府及其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征地区片价政策,认真研究解决实行征地区片价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征地区片价政策顺利实施。

省政府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对征地区片价进行修订。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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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许昌农村房屋拆迁公司,许昌市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内容审核:董俊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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