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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有规定在编教师不能享受拆迁补偿,编制老师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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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律有规定在编教师不能享受拆迁补偿,编制老师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国家法律有规定在编教师不能享受拆迁补偿,编制老师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一、编制老师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编制老师能享受拆迁政策。只要编制老师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其房屋若被拆迁,就有权享受拆迁补偿。拆迁补偿的对象是合法房屋的房主,与房主的职业身份无关。因此,即使是编制内的老师,只要其房屋涉及拆迁,就能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获得补偿。具体的补偿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的补偿,以及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所以,编制内的老师在其房屋被拆迁时,完全有权享受相应的拆迁政策补偿。

二、在编教师可以享受征迁补偿吗

可以。

在编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编教师可以享受征迁补偿吗可以,在编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未出生的小孩能享受拆迁补偿吗一般是不可以得到补偿的。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未出生的胎儿并不能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人。

多数地方的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为户口在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且有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资格的常住农业人员,截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协议签订之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已出生人口均享有被安置的权利。

私房拆迁了能在再享受公房拆迁补偿吗私房拆迁了,权利人因为享有所有权,有权要求补偿。

如果自己承租的公房拆迁的,仍然可以享有补偿。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

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

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

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吗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没有次数的限制。

商业承租人能否享受拆迁补偿1、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在编教师能不能享受拆迁政策

法律分析:

可以,在编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

每个地方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不一样的,政府部门会根据当地的拆迁管理办法进行估算、赔偿。

可以查看拆迁公告的具体规定,也可向当地土地部门咨询。

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裁决。

房屋拆迁补偿一般包括两类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分为两种

1、补偿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或者实行货币补偿与房屋产权调换相结合的形式。

2、补偿的金额,根据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四、在编老师能享受拆迁补偿吗

事业编的能享受拆迁政策。

只要该工作人员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屋被拆迁时获取补偿的对象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说只要是合法房屋的房主。

事业编制与拆迁补偿款是没有什么冲突的,只要属于拆迁的范围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事业编制有哪几类1、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又称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全额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中待遇最好,也是最稳定的,如证监会,银监会待遇比照公务员标准,也许将来也能转成公务员;

2、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差额事业单位非常多,包括报社、电台、学校、邮局、医院、市政等部门,因为这些部门的创收能力有限,必须得到政府的补贴;

3、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说白一点就是为了以后变成股份或者国企做准备,已经改了的有公汽之类的事业单位,将在几年内变成企业化管理。

五、事业编的不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事业编的能享受拆迁政策。

只要该工作人员合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

房屋被拆迁时获取补偿的对象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就是说只要是合法房屋的房主。

事业编制与拆迁补偿款是没有什么冲突的,只要属于拆迁的范围就可以享受拆迁补偿款。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事业编制有哪几类1、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又称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全额的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中待遇最好,也是最稳定的,如证监会,银监会待遇比照公务员标准,也许将来也能转成公务员;

2、差额拨款事业编制。

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

差额事业单位非常多,包括报社、电台、学校、邮局、医院、市政等部门,因为这些部门的创收能力有限,必须得到政府的补贴;

3、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说白一点就是为了以后变成股份或者国企做准备,已经改了的有公汽之类的事业单位,将在几年内变成企业化管理。

六、在编教师可以享受征地补偿吗

可以。

在编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在编教师可以享受征迁补偿吗可以,在编教师,与是否能享受补偿款没有关系。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未出生的小孩能享受拆迁补偿吗一般是不可以得到补偿的。

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未出生的胎儿并不能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人。

多数地方的补偿安置协议对象为户口在被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且有参加本集体经济组织分配资格的常住农业人员,截止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征收协议签订之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已出生人口均享有被安置的权利。

私房拆迁了能在再享受公房拆迁补偿吗私房拆迁了,权利人因为享有所有权,有权要求补偿。

如果自己承租的公房拆迁的,仍然可以享有补偿。

现实生活中,因公有租赁房屋拆迁产生的纠纷很多,但大多都是因为享有签约权利的承租人对被拆迁房屋获得的补偿后,私自处分或欲占为己有而引起的。

公有房屋的租赁权其实是居住权利的体现,其可以转化为财产权利。

享有对该房屋居住权利的人员,对因该房屋引起的财产权利,均享有一定份额。

那种认为承租人就是房屋唯一权利人的观点是错误的,是对物权的误解。

一个人只能享受一次拆迁补偿吗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拆迁补偿是基于房屋的所有权被征收而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的补偿,所以只要房屋在拆迁范围之内,且对房屋具有所有权,均可以得到补偿。

没有次数的限制。

商业承租人能否享受拆迁补偿1、商用房屋进行拆迁的,如果已经出租的,承租人是可以获得一定经济补偿的。

2、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3、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4、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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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国家法律有规定在编教师不能享受拆迁补偿,事业编的不能享受拆迁政策吗

内容审核:刘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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