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拆迁资讯

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怎么办

摘要:本文介绍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怎么办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房屋用途如何定性,土地用途不一样拆迁补偿怎么弄,土地用途变更涉及到拆迁时,应该如何处理?,我的房子被拆迁,但用途与合同不符合。,我房子拆迁,用途与合同不同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住宅用途变更

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怎么办

一、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怎么办

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时,处理方式主要取决于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一般来说,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况和处理方式:

一、拆迁房屋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

当拆迁房屋的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一致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的所有人给予拆迁补偿。同时,也应兼顾对房屋的实际使用人进行拆迁安置。

二、拆迁补偿协议不一致

如果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与被拆迁方就补偿协议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进行进一步的协商沟通。

若协商无果,被拆迁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三、土地用途变更问题

如果拆迁地的原规划用途与实际用途不一致,可能涉及到土地用途变更的问题。这种情况下,需要依据相关土地管理法规和城市规划进行调整。

土地用途变更通常需要经过政府部门的审批,并可能需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综上所述,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理。涉及拆迁补偿、土地用途变更等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以获取准确指导和帮助。

二、我的房子被拆迁,但用途与合同不符合。

拆迁房屋用途的定性一般由当地政府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以及拆迁安置政策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拆迁房屋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

1、保留房:

指在拆迁后,原居民可以继续居住的房子。

在拆迁后,政府会根据拆迁协议和政策,为原居民提供相应的保留房;

2、安置房:

指在拆迁后,政府会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安置方式。

政府会将拆迁居民安置在新的住宅小区或旧城改造区;

3、商业用房:

指在拆迁后,原来的房屋被改建成商业用途的房屋;

4、其他用途:

指在拆迁后,原来的房屋被改建成其他用途的房屋,如公共设施、停车场等。

房屋拆除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省、市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定需要拆除的;

2、房屋建造时间早于规定时限的;

3、房屋不符合国家、省、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规定的;

4、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违法建设的;

5、房屋属于危房或者经评估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6、房屋所在地出现城市规划调整或者集体土地征收等情况的;

7、房屋属于国家安全、防洪、防汛、防火等特殊用途需要拆除的。

综上所述,房屋拆除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随意进行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应当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有序进行。

同时,政府也应当对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使得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三、拆迁房屋用途如何定性

被征收土地用途按照土地登记记载的用途确定,按照改变后的用途补偿被征收人的,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中应当扣除被征收人依法应当补交的土地收益金。

一、拆迁补偿标准如何计算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备注: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二、拆迁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

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1)市场评估价:

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2)商品房交易均价:

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3)重置价:

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2、产权置换

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

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

(1)异地安置:

是指由于开发商项目不涉及住宅或由于该地块容积率原因,不能进行回迁安置,只能选择在其他地块上新建安置房,再通过产权的增减尽量以等价价值做到产权置换。

(2)回迁安置:

是指开发商拆迁重建项目能够完成回迁安置,通过产权置换比例完成回迁安置。

四、土地用途不一样拆迁补偿怎么弄

法律分析:

土地用途变更可能会导致拆迁,因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用途变更需要满足审批程序,未经批准的土地用途变更无效。

在涉及到拆迁的情况下,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应该由当地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金额需要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的管理,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用途变更应当符合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才能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并应当拆除其已建成部分。

未经审批的土地用途变更,应当恢复原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拆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政府确定的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

拆迁应当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被拆迁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设施。

以上是有关土地用途变更涉及到拆迁时的应对处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五、土地用途变更涉及到拆迁时,应该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

土地用途变更可能会导致拆迁,因而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土地用途变更需要满足审批程序,未经批准的土地用途变更无效。

在涉及到拆迁的情况下,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

赔偿标准应该由当地政府依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金额需要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

国家对土地实行统一的管理,实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土地用途变更应当符合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审批程序,才能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未经批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动工,并应当拆除其已建成部分。

未经审批的土地用途变更,应当恢复原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拆迁条例》第十一条规定:

拆迁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政府确定的相关标准和程序进行。

拆迁应当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被拆迁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设施。

以上是有关土地用途变更涉及到拆迁时的应对处理方式,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确保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六、我房子拆迁,用途与合同不同

拆迁房屋用途的定性一般由当地政府或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当地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以及拆迁安置政策进行规定。

一般来说,拆迁房屋可以被划分为以下类型:

1、保留房:

指在拆迁后,原居民可以继续居住的房子。

在拆迁后,政府会根据拆迁协议和政策,为原居民提供相应的保留房;

2、安置房:

指在拆迁后,政府会为被拆迁居民提供的一种住房安置方式。

政府会将拆迁居民安置在新的住宅小区或旧城改造区;

3、商业用房:

指在拆迁后,原来的房屋被改建成商业用途的房屋;

4、其他用途:

指在拆迁后,原来的房屋被改建成其他用途的房屋,如公共设施、停车场等。

房屋拆除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国家、省、市政府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规定需要拆除的;

2、房屋建造时间早于规定时限的;

3、房屋不符合国家、省、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安全、卫生、环保、消防等规定的;

4、房屋属于违章建筑或者违法建设的;

5、房屋属于危房或者经评估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

6、房屋所在地出现城市规划调整或者集体土地征收等情况的;

7、房屋属于国家安全、防洪、防汛、防火等特殊用途需要拆除的。

综上所述,房屋拆除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随意进行拆除。

在拆除过程中,应当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确保房屋拆除安全有序进行。

同时,政府也应当对居民进行合理的安置和补偿,使得居民的生活不受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

国家所有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

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依法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包经营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文件

2、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最新

3、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规定

4、住宅改变用途规定

5、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

6、住宅改变使用性质

7、住宅改变用途由哪个部门监管

8、用途变更为住宅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

9、用途变更为住宅变更前应该干什么

10、用途变更为住宅应当进行什么评估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拆迁房地用途不一致怎么办”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住宅用途变更 征地拆迁政策,土地用途变更涉及到拆迁时,应该如何处理?

内容审核:金长胜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