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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安置购买老年房回复,官方回复!涉及雄商高铁站、安置房、回迁、拆迁...

摘要:本文介绍关于拆迁安置购买老年房回复,官方回复!涉及雄商高铁站、安置房、回迁、拆迁...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雄商高铁拆迁补偿标准,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标准,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规定,雄商高铁拆迁需要哪些手续?,雄商高铁拆迁补偿规定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关于拆迁安置购买老年房回复,官方回复!涉及雄商高铁站、安置房、回迁、拆迁...

关于拆迁安置购买老年房回复,官方回复!涉及雄商高铁站、安置房、回迁、拆迁...

一、官方回复!涉及雄商高铁站、安置房、回迁、拆迁...

近日

菏泽网友向领导留言板

留言咨询

楼盘停工、安置房、雄商高铁、回迁房

房产证、拆迁、老旧小区改造等问题

获得官方回复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八一路与太原路交叉口

当代城建设暂停? \n\n\n网友留言:

由于前后换了几个开发商,当代城商业区买了房子很长时间了,本小区的业主们都在苦苦等待交房,现在由于回迁户纠纷,回迁户目前已阻挡工人施工,工地建设空无一人。

眼看着开发商建设正在正常进行,距离许诺的交房时间不长,现在回迁户们每天都派人堵在工地门口,不让工人在商业区进行施工。

交房时间从去年9月底到现在一直在延期,眼看着最近进度快,交房有了希望,现如今因为回迁户纠纷,项目建设再次叫停,交房遥遥无期。

房子买的早的都好几年了,长期租房费用以及孩子上学问题,给家庭带来了很大的负担,恳请领导落实处理,恢复工地正常建设。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目前,杨庄当代城项目因企业内部问题,造成安置房建设停工、安置费拖欠。回迁居民多次上访并阻挠开发企业施工。东城街道办事处将积极结合住建、社区等部门,协调处理当代城安置房建设及安置费发放等问题,并结合派出所做好回迁居民思想安抚工作。

二、郭大千安置房问题 \n\n\n网友留言:

我是郭大千社区的一位居民,俺村拆迁五年了安置房迟迟不盖,请领导委派专人负责,成立郭大千安置房工作小组,加快安置房建设。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牡丹区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核实,相关部门正在与郭大千项目开发企业对接,积极推进该处回迁房建设工作,下一步,将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早日完成回迁。

已拨打您预留的电话回访,将回复结果反馈,安置费发放问题我们会继续跟踪开发区落实。

三、雄商高铁郓城站

何时建?\n\n\n网友留言:

上周你们说雄商高铁郓城县就要征地拆迁公告了,火车站也要拆除,合并建设新的郓城站(高铁普通列车)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拆除?什么时候网上公布“征地公告”?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郓城县县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非常感谢您对郓城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关心与支持,按照京雄商高铁建设规划,雄商高铁设郓城站,与既有京九铁路郓城站共站建设。在既有郓城站东侧新建高速车场,拆除既有站房,新建站房设于线路东侧,站平坡度为平坡。高铁站规模为2台4线(含正线2条),到发线有效长度满足650m,设置450×12×1.25m侧式站台1座,设置450×12×1.25m岛式站台1座,其中1座为普速、高速车场共用。

目前,站房初设已完成,后续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具体开工时间敬请关注郓城县政府网站发布的信息。

四、丹阳办事处陈官庄社区

盖的楼房是回迁房吗?\n\n\n网友留言:

现在开发区丹阳办事处陈官庄拆迁盖的楼房是回迁房吗?几年能回去?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经济开发区丹阳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陈官庄社区建设的楼房是回迁房屋。目前,城建部门正积极协调开发企业加快施工进度,具体回迁时间,以市政府发布公告为准。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办理情况。

五、奥斯卡春城小区5期不动产证

何时能办?\n\n\n网友留言:

过去的一年,很多历史遗留问题的小区陆续办理了房产证,也赶上了交契税返消费券的政府红利。奥斯卡五期小区由于开发商原因,一波三折,后在区政府的帮助下终于交房,但迄今为止多年,房产证却无法办理,群众多次反映,有关部门多次统计,后来也无人问津。奥斯卡五期业主们希望可以有人牵头帮助解决一下房产证问题,办理过程中,需要配合的大家一定大力会配合。真心希望在有关部门关注和推动下,这件事能有实质性进展,谢谢!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牡丹区分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奥斯卡春城小区第五期由菏泽中富置业有限公司承建,因土地被法院查封,至今未解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不得转让;《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2004〕5号)第二十二条: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对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预查封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在查封、预查封期间不得办理抵押、转让等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

因此,在开发企业依法申请首次登记并完成后,经查封法院允许,方可进行转移登记。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并向您解释相关情况。

六、老旧小区开发?\n\n\n网友留言:

我是居住在牡丹北路秋菊巷林业局家属院的一名居民,这里是老小区,设施落后,又没有开发计划,恳请政府把我们小区列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属于没人管没人问的小区,没有暖气,没有天然气,没有物业,脏乱差厉害,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随天气越来越冷,希望政府能把这个小区纳入改造序列,老人孩子冬天不至于受冻,生活也没多大保障,看政府是不是能加入改造项目。

官方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菏泽市牡丹区东城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回复如下:

通过实地走访了解,该家属院大部分房屋老旧,基本属于危房。经咨询相关部门,该家属院暂时没有纳入改造范围,待纳入计划后,我们将尽快协助相关部门开启改造工作。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反馈了办理情况。

七、西安路、华西路片区

有拆迁计划吗?

网友留言:

菏泽市牡丹区西安路、华西路片区有拆迁计划吗?就是锦阳小区北侧这一片。房屋已经量了好几年了,现在房屋质量堪忧,快成危房了。请问领导又拆迁计划吗?

官方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由牡丹区区长公开电话受理中心调查处理,回复如下:

经牡丹区住建局调查,锦阳小区北侧华西街片区目前没有征收计划,征收工作启动前,会通过政府公告等形式向被拆迁群众进行公示。

二、雄商高铁拆迁需要哪些手续?

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不偿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地不层费被征收工巴'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120041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

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

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表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更是从保障民生出发,规定“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士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

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三、雄商高铁拆迁补偿标准

法律分析:

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1、厂房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工厂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工厂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5、对积极拆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

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尽量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权益,这些都会成为今后企业发展的经济基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标准

法律分析:

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1、厂房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工厂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工厂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5、对积极拆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

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尽量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权益,这些都会成为今后企业发展的经济基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五、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规定

法律分析:

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标准主要包括:

1、厂房地上物的损失,包括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

2、工厂停产停业的损失,也可以包括预期经营损失;

3、拆迁补偿费用,搬迁的费用和物资的运输等;

4、工厂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

5、对积极拆迁的企业的奖励费用。

企业在面临拆迁的时候,应尽量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权益,这些都会成为今后企业发展的经济基础。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六、雄商高铁拆迁补偿规定

铁路占地同样属于国家建设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涉及的补偿费用一共有4项,分别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1.土地不偿费: 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地不层费被征收工巴'值的6-10倍,该费用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但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12004128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采取切实措施,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的要求,我国某些省份规定如果农民土地被征用后再没有土地可以耕种那么应当将土地补偿费中的部分支付给失地农民。

具体到你所在省份是否有类似规定,你应当向当地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查询。

2、安置补助费:安置补助费为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此款的支付要根据被征地农民的选择来确定,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货币安置,即要钱不要地,那么此款应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如果被征地农民选择调地安置,即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本村机动地中划出土地给被征地农民耕种,那么此款应当由全村村民共同分配。

当然,安置补助费4-6倍这个倍数不是不可变更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6款的规定,上述费用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维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使安置补助表和土地补偿费的总和达到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更是从保障民生出发,规定“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

3、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地上附着物补偿则主要指被征地农民所有的房屋、林木、固化的生产设施、水井以及其他附着于地表的各种附属设施,其补偿款一般按照评估价格来计算,直接支付给所有权人。

至于评估,应由征地机关指定中立的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来进行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评估。

4、青苗补偿费:青苗补偿费指被征收士地上一季作物的产值,该款直接支付给具体的承包人。

当然,这笔费用是否发生,要看征地当时该地块上是否有青苗存在,如果已经停耕,没有种植任何作物,则不存在这笔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

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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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关于拆迁安置购买老年房回复,雄商高铁企业拆迁赔偿规定

内容审核:陈丽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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