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土地纠纷中,有三类证据被普遍认为具有关键性,它们分别是: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这类证据是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法律凭证,如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土地使用证等。这些证件具有法律效力,能够直接证明土地的权属关系,因此在土地纠纷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出让土地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这类文件包括政府部门的批复、决定书、出让合同等,能够证明土地的来源和用途,以及政府在土地管理方面的具体行政行为。在土地纠纷中,这些文件可以帮助确定土地的合法性和使用权。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如果争议双方曾就土地问题达成过书面协议,该协议将成为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这类协议可能包括土地转让协议、土地承包协议等,能够证明双方对土地权益的约定和认可。
除了以上三类证据外,还有其他一些相关证明文件也可能在土地纠纷中起到关键作用,如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等。这些文件可以提供关于土地争议的背景信息和处理过程,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纠纷的来龙去脉。
综上所述,土地纠纷中的关键证据主要包括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和争议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在收集和运用这些证据时,应遵循法律规定,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
二、土地纠纷什么才是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纠纷最有利证据主要包括:
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
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三、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法律分析:
土地纠纷的类型是比较多的,土地纠纷需要的证据也非常多,依据土地纠纷类型,最有利的证据包括土地权属证明、征收补偿协议、土地承包合同等。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
第十九条 土地权属争议双方当事人对各自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负有举证责任,应当及时向负责调查处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有关证据材料。
第二十条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 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四、土地纠纷最有利的证据是什么土地纠纷没有证据解决途径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2、第三方进行调解;
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土地民事纠纷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5、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遵循法律机制,申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的可信度来认定谁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一)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谇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
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土地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土地纠纷没有证据解决途径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共同进行协商;
2、第三方进行调解;
比如法院的庭前调解;
3、向法院提起诉讼;
4、向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土地民事纠纷起诉书应当写明的内容如下:
1、当事人是个人的,写明其姓名、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其名称、单位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住所等;
5、受诉法院的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申请调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的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
2、请求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住址、邮政编码。
综上所述,我们应该遵循法律机制,申请诉讼,由法院根据证据的可信度来认定谁拥有土地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一)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二)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谇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三)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
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农村土地争议要拿证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纠纷最有利证据主要包括:
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书证;
人民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征用、划拨或者出让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在调查处理争议案件时,应当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据材料:
(一)人民政府颁发的确定土地权属的凭证;
(二)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批准征收、划拨、出让或者以其他方式批准使用土地的文件;
(三)争议双方当事人依法达成的书面协议;
(四)人民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处理争议的文件或者附图;
(五)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二十一条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查证属实,方可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1、行政补偿适用范围
2、行政补偿的构成要件
3、行政补偿的依据
4、行政补偿的法律依据
5、行政补偿 行政赔偿
6、行政补偿的行政程序
7、行政补偿的标准如何确定
8、行政补偿的相关法律
9、行政补偿的种类
10、行政补偿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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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行政补偿最怕三个证据,土地纠纷没有证据怎么办
内容审核:王杰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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