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房屋被征收部门制造成危房后强行拆除时,被拆迁人应该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权。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ctype":2,"value":"c83d70cf3bc79f3db609b0ada8a1cd11738b2946","url":"https:iknow-pic.cdn.bcebos.comc83d70cf3bc79f3db609b0ada8a1cd11738b2946?x-bce-process=image%2Fresize%2Cm_lfit%2Cw_600%2Ch_800%2Climit_1%2Fquality%2Cq_85%2Fformat%2Cf_auto","width":"1000","height":"100%"},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危房怎么申请拆迁一、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1、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不一样。
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2、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
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
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拆迁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三、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危房拆迁无补偿?拆迁方常用的2个理由,收藏起来
四、危房拆迁无补偿?拆迁方常用的2个理由,收藏起来法律分析:
危房可能会拆迁。
可能被拆除的危房范围如下:
1、为满足市政规划必须拆除的房子;
2、地理位置较好的老房子:
3、已经不适宜继续居住的危房。
危房是指根据依法设立的,属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危险性等级属C、D级的住房。
危房被拆迁也是为了保障其中的住户安全,住户应当配合进行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五、危房会拆迁吗法律分析:
危房可能会拆迁。
可能被拆除的危房范围如下:
1、为满足市政规划必须拆除的房子;
2、地理位置较好的老房子:
3、已经不适宜继续居住的危房。
危房是指根据依法设立的,属地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屋危险性等级属C、D级的住房。
危房被拆迁也是为了保障其中的住户安全,住户应当配合进行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六、危房拆迁和一般拆迁补偿区别一、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一样吗1、危房拆迁与正常拆迁不一样。
危房需要认定,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
鉴定为危房并需要拆除重建的,有关部门应酌情给予政策优惠。
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主管部门提供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直接解决被拆迁人的居住问题。
2、法律依据: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十一条房屋安全鉴定应使用统一术语,填写鉴定文书,提出处理意见。
经鉴定属危险房屋的,鉴定机构必须及时发出危险房屋通知书;
属于非危险房屋的,应在鉴定文书上注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的有效时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十二条房屋经安全鉴定后,鉴定机构可以收取鉴定费。
鉴定费的收取标准,可根据当地情况,由鉴定机构提出,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批准后执行。
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都可提出鉴定申请。
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所有人承担;
经鉴定为非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由申请人承担。
二、拆迁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拆迁注意事项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拆迁当事人及基本情况;
2、拆除房屋的有关情况;
3、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补偿时间;
4、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应注意房屋估价。
1、拆迁理由请假
2、房屋拆迁理由
3、拆迁理由
4、拆迁请求
5、要求拆迁申请
6、拆迁申请怎么写
7、关于拆迁想写申请
8、拆迁房屋申请怎么写
9、要求拆迁补偿的申请
10、拆迁怎样写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 理由,拆迁方常用的理由之一危房拆迁”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 理由,危房会拆迁吗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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