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拆迁款不可以开增值税发票。
拆迁款是国家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收回土地、拆迁房屋所给予的补偿价款,该款项并未产生增值额,因此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无需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一点可以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中得到印证,虽然该条例并未直接提及拆迁款,但可以从其对增值税应税范围的界定中推断出拆迁款不属于其应税范围。
此外,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拆迁款的支付方通常为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而非一般的商品或服务交易双方。因此,在拆迁过程中,企业作为被拆迁方,其收到的拆迁款并不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
综上所述,企业拆迁款不可以开增值税发票,因为拆迁款不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围。
二、企业收到拆迁补偿款需要开票吗法律分析:
可以的。
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拆迁企业能抵扣发票吗法律分析:
不需要开具发票,房地产给予拆迁户的补偿费不需要开具发票,拆迁补偿费不属于营业性收入。
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建设用地只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
而国家出让的土地,一种是国家通过收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
一种是通过征收的方式取得的集体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四、发票可以开拆迁费吗法律分析:
企业取得拆迁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事实上,国家已经大大降低了所得税的缴纳比例,以满足企业的负担。
因此企业在获得拆迁资金时,仍要依法纳税,拒绝偷税漏税。
被拆迁企业以政策性拆迁收入购买的固定资产,可按现行税收规定折旧或提价,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计划搬迁第二年起五年内,被搬迁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五年内完成搬迁的,按照上述规定,将搬迁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入被搬迁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五、企业拆迁要拿款要开税票吗法律分析:
企业取得拆迁资金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事实上,国家已经大大降低了所得税的缴纳比例,以满足企业的负担。
因此企业在获得拆迁资金时,仍要依法纳税,拒绝偷税漏税。
被拆迁企业以政策性拆迁收入购买的固定资产,可按现行税收规定折旧或提价,并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计划搬迁第二年起五年内,被搬迁企业取得的搬迁收入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五年内完成搬迁的,按照上述规定,将搬迁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计入被搬迁企业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六、拆迁企业能不能抵扣发票法律分析:
可以的。
取得的拆迁补偿款(现金补偿和房屋补偿)按照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取得的补偿房屋若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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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款 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拆迁要拿款要开税票吗
内容审核:赵晓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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