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起诉的流程一般如下:
一、准备起诉状
起诉状应包含以下内容: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的相应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诉讼请求要具体、明确;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如果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二、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材料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五日内向起诉人发出受理通知书。递交的材料应包括民事起诉书(被告数量加一份,例如1个被告2份,原告需签字或盖章)、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被告数量加一份)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院审查与立案
法院对原告提交的起诉状、材料进行审查,在七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如果不立案,法院会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四、法院发送起诉书副本
法院受理该民事诉讼案件之后,会在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书副本。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进行答辩,并附上相关证据。
五、开庭审理与审判裁决
庭前准备工作完成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庭审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辩论。庭审结束后,法院将根据调查取证情况、当事人的陈述和已有证据等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供参考,具体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案件性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二、拆迁法院起诉程序是什么法律分析:
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拆迁法院起诉程序法律分析:
打拆迁官司的流程和普通案件的诉讼流程是一样的,1.起诉。
2.受理。
3.审理。
4.裁判。
5.二审。
6.执行。
此外,如果是在诉讼中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四、怎么打拆迁官司法律分析:
1.写清第一被告、第三被告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姓别、住址、 出生日期。
2.写清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
主要包括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以及提出赔偿损失等。
3.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五、拆迁起诉书怎么写
法律分析:
1.写清第一被告、第三被告以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姓别、住址、 出生日期。
2.写清诉讼请求,诉讼请求是正文的第一项内容,即是原告提起行政诉讼要解决的问题,要达到的目的。
主要包括部分或全部撤销处罚决定、变更处罚决定以及提出赔偿损失等。
3.事实与理由,这部分要写清楚提出诉讼请求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这部分内容要求原告就诉讼请求、列举的事实、阐述的理由所举之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家可以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并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六、拆迁纠纷有诉讼时效吗
法律分析:
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的相关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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