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被拍成林地盖房是否会被拆,取决于具体的情况和法律规定。一般来说,如果该房屋被认定为违章建筑,那么有可能会被拆除。
具体分析如下:
一、违章建筑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章建筑是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因此,如果老房子在被拍成林地后,未经批准擅自进行改建或扩建,导致其不符合规划要求,那么就有可能被认定为违章建筑。
二、林地保护的规定
此外,林地作为重要的自然资源,受到国家法律的严格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未经允许不得在林地内进行违法建设活动。如果老房子被拍成林地后,其上的建筑活动未经林业部门批准,那么这些建筑就构成了违法建设,有可能会被依法拆除。
三、拆除程序
如果老房子被认定为违章建筑或违法建设,相关部门会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拆除。这通常包括发出拆除通知、限期自行拆除、逾期强制拆除等步骤。因此,如果收到相关通知,应当及时了解具体情况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综上所述,老房子被拍成林地盖房是否会被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如果房屋存在违法行为或不符合规划要求,那么就有可能会被依法拆除。因此,建议在进行相关建设活动前,先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并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以确保合法合规。
二、农村房子拍照会拆吗在林地是盖房子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的而定,如果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的得时建筑,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时遵守的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三、林地上盖房,拆迁的时候有补偿吗在林地是盖房子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的而定,如果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的得时建筑,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违章建筑能否请求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中的规定: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因河道整治征收土地是无偿的吗
对于违法建筑进行拆迁是没有补偿的,所以河道整治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的,有没有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而定,如果是属于合法建筑的,没有补偿是不合理的。
相关法律规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四、林地上盖房,拆迁的时候有补偿吗?在林地是盖房子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的而定,如果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的得时建筑,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农村征地补偿时遵守的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二、农村林地征地可得到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土地征收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实行征地区片价的地方按照区片地价执行。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
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五、林地上盖房,拆迁的时候有补偿吗在林地是盖房子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的而定,如果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的得时建筑,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一、农村征地补偿时遵守的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二、农村林地征地可得到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以《河北省土地管理条例》为例,土地征收征收林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五倍至八倍;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为该土地所在乡镇耕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四倍至六倍。
实行征地区片价的地方按照区片地价执行。
2、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授权的各设区市政府制定。
3、林木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会同财政、物价、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4、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六、农村老房子可以拆掉在原址上重建吗在林地是盖房子有没有经济补偿要依据房屋是否合法的而定,如果房屋是违法建筑或者超期的得时建筑,是没有经济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农村征地补偿时遵守的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之所以会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每次的收益和征地款分配总量是恒定的,为了更多的分配集体收益,惟有通过减少应分款人数来实现多数村民的最大利益化,因此,公正、公平地分配征地款是保障每个成员或村民享有土地收益权的前提。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1、林地老房子拆迁了咋补偿的
2、林地动迁赔偿标准
3、林地建房拆除有补偿吗
4、老房子变成林地了怎么审批
5、老林地可以建房子吗
6、林业用地拆迁补偿
7、林地征迁补偿
8、林木拆迁补偿
9、林地被征收后如何补偿
10、林地被征收林地使用权有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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