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高法对老宅翻建的政策,实际上最高法并不直接制定具体的翻建政策。翻建政策主要由地方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然而,最高法可以通过司法解释和指导案例等方式,对老宅翻建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解释和指导。
在老宅翻建过程中,以下是一些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规定:
一、符合规划和审批要求
老宅翻建必须符合当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翻建前需要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包括向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翻建老宅时应确保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农户拥有多处宅基地,应当选择其中一处进行翻建,或者通过合法途径将多余的宅基地转让给其他符合条件的村民。
三、保障居住安全
翻建老宅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居住条件,保障居住安全。因此,在翻建过程中应注重房屋结构安全、防火防灾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翻建后的房屋符合相关标准。
四、处理权属纠纷
如果老宅存在权属纠纷,应当在翻建前妥善解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处理纠纷,确保翻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在翻建老宅过程中,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最高法虽然不直接制定老宅翻建政策,但翻建过程中仍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具体政策。如有疑问或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政府部门。
二、老宅子翻建违法吗法律主观:
一、老宅翻建所有权是谁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老宅翻建所有权不会因为翻建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因此老宅翻建所有权是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
二、房屋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
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
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6、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三、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所有权是 占有 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 继承 )的总和。
1、占有权。
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
房屋租赁 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
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
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翻建并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因此老宅翻建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权人。
三、老宅翻建的法律法规
农村老房子翻新政策规定如下:
1、土地证、房产证齐全的,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写申请,并携带土地证、房产证房屋照片去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标注的四邻都清楚的话,同样将需要改建的房屋拍照,携带相关信息去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没有房产证,土地证上四邻标注不清的,就需要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证予以重新认证后,方能够提出申请改建房屋。
宅基地原址翻建的用地面积标准规定,具体如下:
1、5人户及5人以下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90平方米;
2、6人户及6人以上户的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
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前款标准范围内,根据户内人数情况,确定宅基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的具体标准。
综上所述,首先现在农村建房是需要申请,老百姓在翻建之前,一定是动工前,应该先向镇政府申请翻建,并按要求进行填报,如果镇政府批准你了,此时翻建就是合理合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四、老房子翻建的最新政策若是在原来的地方进行翻新,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若是在原来的地方进行重建,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建的时候,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
补助方面,目前只有几类人群翻建老宅才有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
农村老宅翻建需要什么手续?1、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2、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3、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
4、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5、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6、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
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
危房改造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
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1、不符合一户一宅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
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
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五、农村老宅翻建需要什么手续?有补助吗?2022农村老宅翻建新规定若是在原来的地方进行翻新,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若是在原来的地方进行重建,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农村老宅翻建的时候,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
补助方面,目前只有几类人群翻建老宅才有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
农村老宅翻建需要什么手续?1、农村老房子如果是在原地址上进行翻新、重建等,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身份证明、危房鉴定报告、房屋测绘报告等有关的材料。
2、如果是农村老房子原址重建的房屋层次需结合村庄规划以及四邻共同协议内容。
3、农村老宅翻新、重建的审批面积需要结合当地村庄规划内容,在原宅基地范围内,每户房屋准予重建的占地面积以当地宅基地面积规定为准。
4、当地村委会接到申请后对该户申请建房条件进行审查,无异议的公示不少于5日,材料整理齐全后报镇。
5、镇收村报来的建房申请后安排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办和相关人员联合审查,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进行审批,通过审批的方可动工扒去旧房按审批标准进行建设。
6、翻建需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乡村规划许可证等,这些证要先向村委提出申请,然后乡镇再上报给县级相关部门审批。
在用地规模、位置、界限等方面的确定,拿到这个证后还要按照证书的要求才能开始建房。
农村老宅翻建有补助吗?有补助,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老宅翻建补助只针对几类特殊人群。
第一类:
危房改造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主要以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这部分人群为主。
农村危房改造方式主要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而危房改造补助的多少主要是根据各地的实际经济发展水平制定,没有统一标准,一般不会超过两万一户。
第二类:
改造老宅发展乡村产业的人据了解在2019年的时候,国家就出台了《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所以农村对农村闲置老宅进行翻建改造之后,利用到乡村产业发展之中,也能够获得补贴。
农村老宅哪些情况下不能翻建?1、不符合一户一宅现在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管理非常严格,如果并不符合现在实行的一户一宅原则,那就不能翻建。
2、权属关系不明确农村老宅翻建是需要提供房屋权属证明的,如果权属关系不明确,与四邻有纠纷的也不能翻建。
3、老宅闲置、倒塌很久如果你的老宅已经坍塌,宅基地空闲太久,在最近的土地确权中被国土部门划为基本农田的,也不能翻建。
4、面积超过当地规定如果老宅基地的面积如果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也不能直接翻建。
5、老宅所占地属于违规建筑以前的农村就存在不少这样的房子,那个时候盖房没有现在要求这么严格,很多农村朋友都把房子建在了并不是宅基地的地块上,严格来说可能属于违规建筑。
这其中可能还有不少历史遗留的问题。
因此这类旧房子在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进行老宅翻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一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报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使用原有宅基地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规划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建设,不得占用农用地;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六、老房子翻建的新规定法律主观:
一、老宅翻建所有权是谁的根据我国相关规定,老宅翻建所有权不会因为翻建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因此老宅翻建所有权是属于原房屋所有权人的。
二、房屋所有权的特征是什么1、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
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
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
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6、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
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三、房屋所有权的内容是什么房屋所有权是 占有 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分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 继承 )的总和。
1、占有权。
是所有人对其房屋进行直接的实际控制或掌握的权利。
占有权是房屋所有权的基本内容,没有占有,就谈不上所有权。
然而占有并非就是所有,因为占有分所有人占有和非所有人占有、合法占有和非法占有、善意占有与非善意占有。
2、使用权。
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
房屋租赁 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
指所有权人对其房屋有直接按照它的性质和用途加以利用的权利。
使用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无损于房屋的本质。
(2)按照房屋的自然性能、经济性能和规定的土地用途使用。
(3)遵守法律和公共道德,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3、收益权。
指房屋所有人有利用其房屋以增加经济收益的权利。
如将房屋出租取得租金、用房屋作为合伙入股取得红利等。
4、处分权。
指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房屋有处置的权利。
如依法对自己所有的房地产出售、出租、抵押、典当、赠与、拆除等。
一般说来,完整的房屋所有权,必须同时包括上述四项权利。
但是,占有、使用和收益权有时会脱离所有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翻建并不会改变房屋所有权的性质,因此老宅翻建所有权仍然属于房屋所有权人。
1、老房子翻建没有证拆迁给补偿吗怎么办
2、老房子翻建后没产权怎么办
3、老房子翻建没有证拆迁给补偿吗多少钱
4、旧房翻建不办房产证可以吗
5、老房子翻盖没有宅基证可以吗
6、老房子翻新没有房产证怎么办
7、老房子翻建后房产证要换吗
8、老房子没证件倒塌翻修需要怎么审批
9、农村老房子翻盖没申请怎么办
10、无证老房子翻建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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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王诗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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