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法律常识 财产保全
二、2023诉讼保全收费标准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七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三、2023年财产保全的条件是什么 -财产保全民法典规定的保全措施包括代位权和撤销权。
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对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或造成当事人损害的案件采取保全措施,包括财产保全和责令行为。
财产保全对被告有影响,被保全财产的所有权人不能使用、占有或处置该财产。
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执行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方式,已被保全的财产不得重复保全。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规定了哪些保全措施
债的保全方式有两种形式:
1、代位权,即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务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2、撤销权,即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二、财产保全对被告影响大吗
财产保全对被告有影响,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被保全之后,所有权人不得对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占有、使用和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保全方式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
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可采取代位权或撤销权进行保全。
同时,《民事诉讼法》也明确了人民法院对于可能造成判决难以执行或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可以采取保全措施。
财产保全对被告有重大影响,被保全财产的所有权人不得占有、使用和处分该财产。
申请人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在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保全方式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方法,被保全财产的人应被及时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
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
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八条 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四、2023民法典规定了哪些保全措施保全财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案件具有给付内容,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情况紧急且保全措施的延迟会给申请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
法律分析
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于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申请人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促使不是必须提供但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但保的时候,提供但保才成为必要条件。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客观存在,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申请应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
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紧急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但保。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应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要求,合理运用财产保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四、质证: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
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五、2023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保全财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申请诉讼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难以执行,案件具有给付内容,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需要情况紧急且保全措施的延迟会给申请人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害,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
法律分析
保全财产需要哪些条件
(一)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有可能使判决书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
这种可能性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是主观臆断的。
第二、采取诉讼保全的案件应当具有给付内容。
单纯的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判决不具有给付内容,根本不发生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危险,不适用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但是,在确认之诉或变更之诉中兼有给付之诉内容的,可以适用于诉讼财产保全制度。
第三、诉讼财产保全主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而采取,但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
第四、申请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不得向非受诉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财产保全。
(二)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采取诉前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一、必须是情况紧急,不立即采取保全措施,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第二、必须由利害关系人提出保全财产的申请。
“利害关系人”是指与被申请人一方存在民事权益争议的人,没有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进行。
第三,申请人必须提供但保。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促使不是必须提供但保,只有在人民法院责令提供但保的时候,提供但保才成为必要条件。
结语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必须具备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导致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客观存在,案件必须具有给付内容,申请应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
而对于诉前财产保全,必须紧急情况下采取保全措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但保。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应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要求,合理运用财产保全制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
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四、质证:
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询问前责令当事人签署保证书并宣读保证书的内容。
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据实陈述,绝无隐瞒、歪曲、增减,如有虚假陈述应当接受处罚等内容。
当事人应当在保证书上签名、捺印。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宣读保证书的,由书记员宣读并进行说明。
六、2023民法典中做财产保全要有哪些条件法律分析:
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
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
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解释 第七十七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当事人对保全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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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审核:张天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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