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是应该参照城市还是农村拆迁标准,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城中村的特性使其既不同于典型的城市区域,也不同于传统的农村地区,因此补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有所调整。
一般来说,城中村拆迁补偿可能会参考城市拆迁补偿标准,特别是当城中村已经高度城市化,与周边城市区域无明显差异时。这种情况下,补偿可能包括房屋补偿费、拆迁补偿价、货币补偿、安置费和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等,具体依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折旧程度、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等因素而定。
然而,如果城中村仍保留有较多农村特征,那么拆迁补偿可能会更倾向于农村拆迁补偿标准。农村拆迁补偿通常包括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方式。货币补偿可能基于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或重置价来确定。
值得注意的是,城中村拆迁补偿的具体标准还可能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村集体组织决策和开发商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因此,在实际操作中,补偿标准往往是通过综合考虑城中村的具体情况、村民的意愿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来制定的。
总的来说,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应参照城市还是农村拆迁标准,取决于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和地方政府的具体政策。在确定补偿标准时,应充分考虑城中村的特殊性和村民的合法权益,确保补偿方案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城中村改造算拆迁还是征收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可以参考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既然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那我们看下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在城中村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城管等部门向缺少权属证据的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实施强拆。
因此遇到拆迁这种专业性的事情,可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以免自己吃亏
一、房屋拆迁怎么进行评估
1、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
2、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是雨季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
三、城中村的农村房屋拆迁,可以参考城市房屋补偿标准吗?一、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1、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1)农村房屋征收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农村房屋征收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农村房屋征收奖励性补偿费,以本地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政策加以确定。
2、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农村房屋拆迁流程是什么农村房屋拆迁流程具体如下:
1、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由建设单位全权委托拆迁实施单位实施拆迁;
2、拆迁范围内调查;
3、制订拆迁计划、方案,编制拆迁预算;
4、按规定委托评估单位评估;
5、会同建设单位申办拆迁许可证;
6、拆迁公告等。
四、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狭义上,“城中村”中房屋所在土地性质虽为集体土地,但是仍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状态分析“城中村”土地所有权一般会比较复杂,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即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农民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已经被城市完全包围,原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只是保留着农村传统的生活习惯。
这是通常所说的广义上的“城中村”,它经过改造已融入城市之中,不再是“城中村”改造的对象。
第二种情况,土地性质兼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即土地大部分被征用,较常见是承包耕地、集体建设用地、村集体未分配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像农村宅基地等部分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未转为居民。
第三种情况,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已列入城市框架范围,土地全部仍属于集体所有。
后两种村的情形是狭义上的“城中村”,是通常所说的要改造的“城中村”。
“城中村”改造常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常见的商品房开发供地模式为:
第一步,政府征收土地;第二步,政府负责平整土地;第三步,政府将土地挂牌出让;第四部,开发商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最后办齐手续,施工建设。
2009年住建部就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方式。
此后,国家接连发布政策吸引市场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已经突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实施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要件。
因此,各地方政府多制定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来规范“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事宜,客观上,也为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介入案件提供了介入条件和争取空间。
五、城中村改造拆迁补偿是不是应参照国有土地拆迁标准“城中村”拆迁补偿标准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狭义上,“城中村”中房屋所在土地性质虽为集体土地,但是仍要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进行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2条第2款的规定:
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时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进行安置补偿的,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的区域已经纳入城市规划区的,那么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应予支持,但应当扣除已经取得的土地补偿费。
“城中村”的土地所有权状态分析“城中村”土地所有权一般会比较复杂,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土地性质属于国有土地,即土地被国家全部征用,农民不再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村已经被城市完全包围,原农民已全部转为居民,只是保留着农村传统的生活习惯。
这是通常所说的广义上的“城中村”,它经过改造已融入城市之中,不再是“城中村”改造的对象。
第二种情况,土地性质兼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即土地大部分被征用,较常见是承包耕地、集体建设用地、村集体未分配地,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所有,像农村宅基地等部分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但原农民未转为居民。
第三种情况,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但已列入城市框架范围,土地全部仍属于集体所有。
后两种村的情形是狭义上的“城中村”,是通常所说的要改造的“城中村”。
“城中村”改造常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方式常见的商品房开发供地模式为:
第一步,政府征收土地;第二步,政府负责平整土地;第三步,政府将土地挂牌出让;第四部,开发商通过招拍挂获得土地使用权,最后办齐手续,施工建设。
2009年住建部就提出“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改造方式。
此后,国家接连发布政策吸引市场资金参与“城中村”改造。
“城中村”改造已经突破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关于实施征收必须以公共利益为前提要件。
因此,各地方政府多制定地方性规章、地方性政策来规范“城中村”改造征收补偿事宜,客观上,也为专业的房屋拆迁律师介入案件提供了介入条件和争取空间。
六、城中村到底是城市还是农村?拆迁应该按哪个标准补偿?最高人民法院曾出过司法解释,城中村房子拆迁,如果是货币补偿方式,可以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争取不得低于同地段的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通俗的来讲,就是可以参考地段一样,房子结构、年限差不多的房子的市场价格。
既然参考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那我们看下具体的征收补偿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补偿包括三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给予补偿)。
如果是国有出让土地,对土地还应该进行补偿,如果是国有划拨土地一般是没有补偿的。
在城中村征收过程中,经常会出现城管等部门向缺少权属证据的被征收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实施强拆。
因此遇到拆迁这种专业性的事情,可交给专业的律师进行处理,以免自己吃亏
一、房屋拆迁怎么进行评估
1、市场比较法是将估价对象与在估价时点近期有过交易的类似房地产进行比较,对这些类似房地产的已知价格作适当的修正,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市场比较法是最具说服力并易于当事人接受的方法,因为这种评估方法最能直接反映评估对象的市场价格,但其前提条件是必须有同类房屋的交易实例可供比照。
2、成本法是通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3、收益法是雨季估价对象未来的正常净收益,选用适当的资本化率将其折现到估价时点后进行累加,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4、假设开发法是预计估价对象开发完成后的价值,扣除预计的正常开发成本、税费和利润等,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
5、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在政府确定公布了基准地价的地区,由估价对象所处地段的基准地价调整得出估价对象客观价格。
1、拆迁补偿是按周边房价
2、拆迁补偿是按当地房价补偿吗
3、拆迁补偿按楼层还是占地面积
4、拆迁补偿跟楼层有关系吗
5、拆迁按周边新房价格补偿吗?
6、拆迁补偿是按楼层算的吗
7、房子拆迁赔偿是按人口还是房子平方
8、拆迁补偿是补偿地还是地上建筑物
9、楼房拆迁补偿面积比例
10、拆迁补偿是补偿地还是地上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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