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迁房安置后剩余的房子,一般会由开发商进行处理。这些剩余的房子可能有一部分会交给政府用作其他安置用途,另一部分则可能作为商品房进行销售,所得利益可能用以抵扣部分开发商的施工费用。但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开发商的决策来确定。总的来说,回迁房安置后剩余的房子不属于被安置人,而是由开发商根据实际需求和市场情况来进行合理利用。
二、拆迁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分析:
不是,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
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三、回迁房是安置房吗法律分析:
拆迁安置房一般是指在人民政府在进行拆迁过程中,以确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符合条件的被拆迁人定向给予的住宅房屋。
回迁房是指在拆迁所在区域原地回迁,还建给被拆迁人安置的房屋。
两者的区别主要有:
第一,房屋安置地点不同,拆迁安置房一般是在异地,回迁房一般是在原地或者就近区域。
第二、分房的时间不同,拆迁安置房有的可能已经修好了,直接可以分房,有的可能需要过几年建设好了之后再进行分房,而回迁房一般都等到房屋建设好之后再回迁分房。
第三,被拆迁人选择权上,旧城区改造中,被拆迁人选择在拆迁地段进行房屋产权置换,拆迁方应该提供原地或者就近的回迁房。
不管是拆迁安置房还是回迁房,最重要的是给予的拆迁安置房能够保障被拆迁人的生活,被拆迁人可以结合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安置方式,原地回迁或者异地搬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安置房和回迁房的区别主要是什么法律分析: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 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 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 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 法规的规范之外, 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约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 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 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 这样 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是完全可以上市交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回迁安置房管理条例》
第八条 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五、回迁安置房是什么?法律分析: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 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 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 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 法规的规范之外, 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法规的约束, 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产权, 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 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 这样 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是完全可以上市交易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回迁安置房管理条例》
第八条 回迁安置房是指按照城市危旧房改造的政策,拆迁人或开发商将危改区内的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拆除,然后按照回迁安置的政策标准以及事先签订的拆迁协议,被拆迁人回迁,取得改造后新建的房屋。
拆迁安置房应按规定缴纳营业税。
六、安置房是回迁房吗?法律分析:
不是,安置房指的是进行征地拆迁之时,由政府为拆迁户提供的新住房,通常安置在其他地方,而并不是在动迁原地。
回迁房则指的是拆迁户遭遇拆迁之后,由开发商在原来动迁的地方为拆迁户建造的新住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
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
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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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补偿后买的房子怎么办,回迁安置房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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