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在一定条件下有权拆除一楼园子。
具体来说,城管拆除一楼园子的权力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根据该法第六十五条,如果一楼的园子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那么乡、镇人民政府有权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情况下可以拆除。此外,第六十六条也规定,对于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情况,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也有权责令限期拆除,并可以处以罚款。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城管可以随意拆除一楼园子。在强制拆除前,必须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才可以依法强制拆除。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并防止了行政机关的滥用权力。
综上所述,城管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并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后,是有权拆除一楼园子的。但具体情况还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案情进行判断。
二、院子里的违建城管有权强拆吗一、一楼院子硬化强拆合法吗
强拆民宅是不是合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有哪些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属于违法拆迁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说造成他人物品损坏的情况下,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在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三、一楼花园城管可以强拆吗法律分析:
如果说当地相关部门才安排工人前来拆迁的,那么只拆除一家肯定是很合理的,因为拆除要按照一定的顺序,要是说隔了5个月或者是6个月,整个小区才拆除了一家,那么这种现象肯定是不合理的,这个时候你就可以向当地的规划局或者是综合管理执法局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二十九条 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应当优先安排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妥善处理新区开发与旧区改建的关系,统筹兼顾进城务工人员生活和周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村民生产与生活的需要。
四、城管只拆除一家的违建合法吗合法强拆民宅的程序包括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法院批准和强拆执行。
强制拆迁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宣传解释、强制搬迁、证据保全和物品交接。
违法拆迁需承担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和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关于一楼院子强拆的合法性
要确定强拆民宅是否合法,需关注强拆程序的合法性。
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且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并经法院批准,强拆房屋行为就是合法的。
此外,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有哪些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属于违法拆迁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说造成他人物品损坏的情况下,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在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结语
强拆房屋的合法性需要关注强拆程序的合法性,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且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并经法院批准,强拆房屋行为就是合法的。
此外,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在强制拆迁房屋时,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如提前通知、宣传解释、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和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等。
如果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结果,可以依法进行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五、一楼花园城管是否有权进行强拆?合法强拆民宅的程序包括征收补偿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法院批准和强拆执行。
强制拆迁程序包括提前通知、宣传解释、强制搬迁、证据保全和物品交接。
违法拆迁需承担法律责任,如赔偿损失和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一、关于一楼院子强拆的合法性
要确定强拆民宅是否合法,需关注强拆程序的合法性。
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且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并经法院批准,强拆房屋行为就是合法的。
此外,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有哪些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属于违法拆迁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说造成他人物品损坏的情况下,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在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结语
强拆房屋的合法性需要关注强拆程序的合法性,同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且未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并经法院批准,强拆房屋行为就是合法的。
此外,在申请强制执行时,应附具补偿金额、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在强制拆迁房屋时,需要遵守一定的程序,如提前通知、宣传解释、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组织街道办事处和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等。
如果被拆迁人不满意拆迁结果,可以依法进行复议或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七章 附 则 第七十条 本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六、院子里的违建城管有权强拆吗?一、一楼院子硬化强拆合法吗
强拆民宅是不是合法,要依据强拆的程序是否合法而定,如果被征收人不履行征收补偿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强拆,经法院批准的,强拆房屋行为合法。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二、强制拆迁房屋合法程序有哪些
1、在政府作出责成决定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提前15日通知被拆迁人,并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尽量动员被拆迁人自行搬迁。
2、被拆迁人在公告指定的期限内仍未自动搬迁的,人员才能正式实施强制搬迁。
3、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单位负责人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
实施强制拆迁时,被执行人应当到场,如果其拒不到场,也不影响执行机关的执行。
4、强制拆迁房屋证据保全时,公证机关应通知被拆迁人到场。
如其拒不到场,公证员应在笔录中记明。
公证员应当组织对所有物品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分类造册。
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交两名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后,由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5、物品清点登记后,应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接收。
不能立即交于被拆迁人的,拆迁人应将物品存放在合适的仓库中,同时,拆迁人应制作通知书,通知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领取物品。
逾期不领的,拆迁人应办理提存。
6、强制执行腾出的房屋,由裁决机关接收。
属于违法拆迁的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比如说造成他人物品损坏的情况下,要按照物品的原价进行赔偿;在强拆过程中,造成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也是需要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1、一楼花园城管可以强拆吗一楼雨棚搭建标准
2、一楼花园城管可以强拆吗 征信
3、一楼花园城管可以强拆吗有赔偿吗
4、违建只拆一家,可以拒绝吗
5、一楼花园搭建雨棚算不算违建
6、民法典对一楼花园的规定
7、城管局最怕三个投诉
8、一楼院子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
9、一楼院子怎么围才算合法
10、一楼小院使用权最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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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一楼花园城管可以强拆吗,一楼花园城管是否有权进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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