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明年大拆迁地段如下:
1、高铁占地征迁村,以及沿线个村许庄、南留庄、东照、关李马浒、佐各庄、张马浒、芦光寺、王马浒、张神堂、昝家巷、刘神堂、李林庄、大四方、小四方、梁神堂、望驾台、小步村、崔村、孤庄头;
2、容易线建设需要动迁的村庄南太平庄,西野桥,小野桥,沙河营,北城,大南头,大张堡,南剧,晾马台,辛庄,新盖房,西王槐,东王槐,西三村,浒州,东王村,这些属于今年的潜在征迁村。
宜昌明年大拆迁依法履行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城市房屋拆迁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2、参与制定本行政区域城市拆迁管理措施;
3、审核城市房屋拆迁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发布《房屋拆迁通告》,召开动迁会议;
4、审查确认拆迁人、被委托人资质,培训拆迁工作人员,核发《城市房屋拆迁资格证书》和拆迁工作人员证件;
5、检查、监督房屋拆迁活动,裁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纠纷;
6、依法对违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法规、规章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
7、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拆迁的,执行行政强制拆迁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七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二、宜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法律分析:
地块1、宜城街道谈家干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可知:
四至:
东至新长铁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面积:
农用地3.5868公顷,建设用地0.9674公顷,未利用地0.2910公顷。
地块2、宜城街道谈家干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28号》可知:
四至:
东至空地,西至芜申运河,南至空地,北至芜申运河。
面积:
农用地4.6167公顷,建设用地0.0275公顷,未利用地0.2995公顷。
地块3、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29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流,南至河流,北至亚溪路。
面积:
农用地5.3617公顷。
地块4、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0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官张公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面积:
农用地3.0299公顷,未利用地0.0472公顷。
地块5、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1号》可知:
四至:
东至徐张公路,西至空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面积:
农用地2.4744公顷。
地块6、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2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流,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面积:
农用地3.2189公顷,建设用地0.3096公顷。
地块7、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3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面积:
农用地2.5428公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三、2021年宜城市有哪些地方拆迁法律分析:
宜昌北站是沿江高铁武汉至宜昌段的终点站,也是沿江高铁与多条高铁交汇的重要枢纽车站,定址于夷陵区龙泉镇万家畈村,引入的线路有郑万高铁联络线、沿江高铁、宜渝高铁等。
拟建设规模计划从1.5万平方米增加至8万平方米,比照综合交通枢纽标准,北站将采取两侧站房、高架候车的形式,暂按9台20线规模建设。
法律依据: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夷陵区龙泉镇等五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局部调整方案备案的批复》 一、此次规划调整位于夷陵区。
夷陵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举行了听证,通过了专家评审。
宜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宜自然资规函〔2019〕70号批准了该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该方案涉及(一)将H49G032054、H49G032055、H49G032056、H49G033055图幅中位于龙泉镇范围内23.6829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32055图幅中位于龙泉镇范围内23.6829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二)将H49G032057、H49G033058图幅中位于鸦鹊岭镇范围内10.8301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32057、H49G033056、H49G033058图幅中位于鸦鹊岭镇范围内10.8301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三)将H49G022052图幅中位于雾渡河镇范围内0.205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24053图幅中位于雾渡河镇范围内0.205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将H49G025052、H49G028055图幅中位于黄花镇范围内1.0108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26053、H49G028055图幅中位于黄花镇范围内1.0108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五)将H49G026057图幅中位于分乡镇范围内2.2770公顷有条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将H49G023055、H49G023056、H49G026057图幅中位于分乡镇范围内2.2770公顷允许建设区调整为有条件建设区。
四、宜昌北站征地搬迁规划法律分析:
《枝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枝江市白洋镇滚钟坡村、张店村、赵家铺村、善溪窑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和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枝江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滚钟坡村、张店村、赵家铺村、善溪窑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枝江市2021年度第10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枝江市白洋镇,用地总面积10.4985公顷,其中:
滚钟坡村3.6400公顷、张店村1.1802公顷、赵家铺村1.8130公顷、善溪窑村3.8653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用地布局及规模将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五、2021枝江市拆迁规划法律分析:
《枝江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枝江市白洋镇滚钟坡村、张店村、赵家铺村、善溪窑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和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枝江市人民政府拟征收滚钟坡村、张店村、赵家铺村、善溪窑村部分集体土地用于枝江市2021年度第105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现就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枝江市白洋镇,用地总面积10.4985公顷,其中:
滚钟坡村3.6400公顷、张店村1.1802公顷、赵家铺村1.8130公顷、善溪窑村3.8653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标定的范围为准。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批次用地布局及规模将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由枝江市人民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第三条 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
六、宜昌市拆迁补偿标准明细法律分析:
地块1、宜城街道谈家干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可知:
四至:
东至新长铁路,西至空地,南至空地,北至空地。
面积:
农用地3.5868公顷,建设用地0.9674公顷,未利用地0.2910公顷。
地块2、宜城街道谈家干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28号》可知:
四至:
东至空地,西至芜申运河,南至空地,北至芜申运河。
面积:
农用地4.6167公顷,建设用地0.0275公顷,未利用地0.2995公顷。
地块3、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29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流,南至河流,北至亚溪路。
面积:
农用地5.3617公顷。
地块4、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0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地块,西至官张公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面积:
农用地3.0299公顷,未利用地0.0472公顷。
地块5、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1号》可知:
四至:
东至徐张公路,西至空地,南至规划道路,北至河流。
面积:
农用地2.4744公顷。
地块6、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2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河流,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面积:
农用地3.2189公顷,建设用地0.3096公顷。
地块7、徐舍镇翔圩村
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宜兴市[2021]第33号》可知:
四至:
东至规划道路,西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道路,北至规划道路。
面积:
农用地2.5428公顷。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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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夷陵区龙泉镇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1枝江市拆迁规划
内容审核:陈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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