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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民耕地安置补偿费有哪些,农民的耕地一旦被修路占用,可以得到4项补偿,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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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民耕地安置补偿费有哪些,农民的耕地一旦被修路占用,可以得到4项补偿,你知道吗?

占用农民耕地安置补偿费有哪些,农民的耕地一旦被修路占用,可以得到4项补偿,你知道吗?

一、农民的耕地一旦被修路占用,可以得到4项补偿,你知道吗?

如果因为修路,农民的耕地被占用,

国家给予的补偿还是比较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n\n\n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n\n\n 也就是说,农民的耕地一旦被修路占用,

可以得到4项补偿,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补偿费等。

现在就分别说一下各项补偿标准。\n\n\n1: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是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的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标准为: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具体标准如下

a:旱田平均补偿5.3万元亩,水田平均补偿9万元亩,菜田平均补偿15万元亩。

b、关于征收的基本农田补偿标准为:旱田平均补偿5.8万元亩,水田平均补偿9.9万元亩,菜田平均补偿15.6万元亩。

c、关于征收的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补偿13.8万元亩。

d、关于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和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补偿13.6万元亩。

e、关于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沟、荒滩和未利用地平均补偿是2.1万元亩。

f、关于房屋补偿标准为楼房(二层以上)补偿3300元平方米,捣制砖砼结构房屋补偿2800元平方米,砖瓦房补偿2400元平方米,平房或者草房补偿1900元平方米等。

由于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补偿标准也略有不同。\n\n\n2: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或个人因征地所造成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

现在就看一下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

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a: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

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n\n\n b: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

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比如林地等,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

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另外,《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c: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

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

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n\n\n3附着物补偿费

附着物补偿费是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

如房屋、水井、果树等或其他设施因征地被损毁而向该附着物 物权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如果耕地上附属物,可以按以下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二层以上楼房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猪鸡舍每平方米补偿150—260元,塑料大棚每平方米补偿165—280元,菜窖每平方米补偿180—330元,砖石墙每延长米补偿190元,大门楼每个补偿2400元。

饮用水井每眼补偿1000元,农家排灌水井(含泵水设备)每眼补偿15000元,排灌大井(含设备)每眼补偿3万元,电话移机补助费每户2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有线电视迁移补助费每户300元。

果树补偿标准:

鲜果类:包括苹果、梨、桃、杏、柿子、枣、红果、李子、樱桃等,在盛果期树:按该树盛果期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计算补偿费 。

在初果期树:按盛果期果树补偿标准的0.4—0.5倍计算补偿费,在衰果期树,按盛果期果树补偿标准的0.2—0.5倍计算补偿费;在未结果幼树:栽后不满一年的,按初果树年产值的0.6—0.8倍计算补偿。

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树产值的1.0—1.2倍计算补偿;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初果树年产值的1.2—1.5倍计算补偿;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初果树年产值的1.5—1.8倍计算补偿;在幼树苗圃:按当年同种苗木市场价格补偿。

干果类包括核桃、板栗等,在盛果期树:按该树种盛果期三年平均产值的10—13倍计算补偿费;在初果期树:按盛果期果树补偿标准的0.2—0.5倍计算补偿费。

在衰果期树:按盛果期果树补偿标准的0.3—0.5倍计算补偿费;在未结果幼树:栽后不满一年的,按初果期树年产值的0.1—0.3倍计算补偿。

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树年产值的0.3—0.4倍计算补偿;二年以上,三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树年产值的0.4—0.5倍计算补偿;三年以上,四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树年产值的0.5—0.6倍计算补偿;四年以上至初果期前,按初果期树的0.6—0.9倍计算补偿。

葡萄, 在盛果期树:按葡萄盛果期三年平均产值的4—6倍计算补偿费;在初果期树:按盛果期果树补偿标准的0.4—0.6倍计算补偿费;在未结果幼树:栽后不满一年的,按初果期树年产值的0.1—0.5倍计算补偿;一年以上,二年以下的按初果期树年产值的0.3—0.4倍计算补偿。

一般树木补偿标准

普通树木类:包括杨树、柳树、、榆树、槐树等:胸径5cm以下的,每棵3~10元;胸径5cm以上,10cm以下的,每棵10~20元;胸径10cm以上,15cm以下的,每棵12~30元。

胸径15cm以上,20cm以下的,每棵30~40元;胸径20cm以上,25cm以下的,每棵40~50元;胸径25cm以上,30cm以下的,每棵50~60元;胸径30cm以上的,按木材市场价格计算补偿费。

经济林类包括紫穗槐、簸箕柳、灌木丛等栽植幼树2年内的每墩(丛)3~5元;栽植经济林3~5年(含5年)每墩(丛)6~10元;栽植经济林6年以上的每亩(丛)11~15元。经济林当年平茬、切枝的每墩(丛)按6元补偿

常绿树类包括松柏等,常绿树按一般树木同等胸径的2~4倍补偿。

苗圃类包括果树幼苗、林木幼苗等:果树苗、常绿树苗、一般树木苗按当年市场价格计算补偿。\n\n\n4:青苗补偿

青苗补偿就是用地单位对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青苗类包括:

玉米、小麦、水稻、高粱、大豆、蔬菜等,经批准征占用时,对种植期内的作物依据上年度统计部门公布的乡镇粮食产值计算予以补偿。

国家修建公路或者修建铁路占用农民耕地,会依据法律的规定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款,

但是全国并不是统一标准,各地会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各自的补偿实施方案,补偿标准多少会有所差异 。

二、修路占农民耕地怎么补偿

占用农民耕地修路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4、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5、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如下:

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

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5、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综上所述,修路占用耕地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三、占用农民耕地修路该怎么补偿

修乡村路占地有赔偿。

具体如下:

1、修乡村路占地会发放征地补偿款,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宅基地及房屋补偿、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以及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2、关于补偿标准,国家给予原则性框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参考当地的经济水平制定具体的标准,征地部门应当足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修乡村路占地的补偿流程是什么1、县级或者市级国土资源部门发布征地公告;

2、征地公告发布后要征询村民意见;

3、实地调查与登记;

4、拟好后再组卷报省级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

5、公告应当张贴在被征地所在村;

8、批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9、土地补偿登记。

四、修乡村路占地有赔偿吗

可以,但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修建乡村公路占用耕地是应给予农民补偿的。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修路能强行征收土地,但是要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补偿。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五、农村修路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吗

可以,但是需要给予一定的补偿。

修建乡村公路占用耕地是应给予农民补偿的。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国家修路能强行征收土地,但是要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补偿。

占用耕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占用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是,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六、修路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吗

占用农民耕地修路补偿标准如下:

1、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2、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3、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4、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5、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国家征收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如下:

1、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2、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

3、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一季度产值补偿。

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4、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要尽量移植,由用地单位付给移植费;

如不能移植必须砍伐的,由用地单位按实际价值补偿。

对于成材树木,由树木所有者自行砍伐,不予补偿;

5、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规定并公告。

综上所述,修路占用耕地按照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补偿,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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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占用农民耕地安置补偿费有哪些,农村修路可以占用基本农田吗

内容审核:塔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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