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房屋拆迁

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

摘要:本文介绍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的相关知识,内容包含拆迁前加盖的房子还会算面积吗,房屋拆迁面积怎么算,房屋拆迁房盖怎么计算面积,拆迁是按照房产证面积还是实际面积,房屋拆迁还建是面积还面积吗 -房屋拆迁的征拆普法内容。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

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

一、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

法律主观:

拆迁是按房产证面积进行核算的。房屋的建筑面积是以房地产权登记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地产权证的,根据相关批准文件记载的建筑面积为准。不动产物权的变更、设立、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而发生效力。,若有超出登记面积的部分,按照建安成本补偿。还有些建筑能够拿出合法手续的,被视为合法建筑,这种情况下也应该按照产权补偿。,如果对补偿协议中补偿的数额没有异议,只是一直拿不到协议中写明的补偿款的话。可以就协议的履行到法院起诉。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如果拆迁部门没有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支付补偿款,那被拆迁人可以拿着协议到法院去起诉要求履行。,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该条规定了征收行为的实施机关,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收决定以后,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征收与补偿工作。

二、拆迁是按照房产证面积还是实际面积

一、拆迁前加盖的房子还会算面积吗

不会算面积,如有加盖也不会获得相应赔偿,拆迁前是不可以加盖房屋的。

国家对于拆迁范围的确定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是不允许拆迁人加盖、加盖房屋,即使拆迁人加盖、加盖了房屋,对于这部分范围国家也是不予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加盖、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往年参考执行标准为:

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以上价格可以作为参考,具体价格各区地会有差异,和房屋实际面积,房屋类型,是否有证照等也有关系,具体房屋的价值和补偿标准可以自行评估房屋价格后和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

三、拆迁是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赔偿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按照批准你的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

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你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三、拆迁前加盖的房子还会算面积吗

法律分析:

房屋拆迁面积以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或以房屋所有权证书载明的建筑面积、被拆迁地区房屋市场评估价值为基础计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的面积,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记载为准。

拆迁当事人认为房屋权属证书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一致的,应当以依法设立的房屋面积鉴定机构实际测量的面积为准。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法律依据:

《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通知》第三十条 拆迁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法建筑及设施不予补偿,由规划监察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拆除经批准的临时建筑(不含居民仓房)和有关工程设施(如临时工程管线、构筑物等),建设时间不足1年的,按该类房屋重置价和工程设施成本价的50%给予补偿;

建设时间超过1年不足2年的,按该类房屋重置价和工程设施成本价的25%给予补偿;

建设时间超过2年(含2年)又没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和批准临时建筑、工程设施时约定不予补偿的房屋及工程设施不予补偿。

被拆除的房屋,其用深基础加以利用的地下架空层部分,层高超过2.2米的,按架空层外围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按该类房屋的重置价给予补偿。

第三十一条 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和房屋用途的认定,以房屋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产籍登记卡上的标注面积和用途为准。

拆迁前房屋的所有权已发生转移或者变更尚未办理登记,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的,由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

衍生问题:

拆迁房子怎么补偿?拆迁房子怎么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一般来说,拆房子赔偿标准要根据该房子所处的省市地理位置,查找相关地区的拆迁补偿规定才能具体确定。

具体补偿方式有两种:

实行货币补偿、房屋产权调换。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

一般有:

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四、房屋拆迁面积怎么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如下: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为:

该幢房屋内各户的建筑面积=各户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系数;

其中:建筑面积系数=该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该幢房屋的总使用面积。

3、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内的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共用部分,租赁合约或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资料有记载的,按其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记载的,按照共同使用户数均分计算。

4、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约(公房计租)对阁楼有记载的,对其中净空高度在1.4米(含)以上,不超过2.2米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对净空高度在2.2米(含)以上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70%计算建筑面积。

一、房屋面积测绘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一)套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附: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对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的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有以下几种: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

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

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

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五、房屋拆迁房盖怎么计算面积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认定如下:

1、被拆迁房屋领有建设主管部门发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尚未领取产权证件的,在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内,据实确定该房屋的建筑面积。

2、租赁合约仅记载使用面积的,可以实地测量,也可以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房屋的建筑面积。

计算公式为:

该幢房屋内各户的建筑面积=各户的使用面积×建筑面积系数;

其中:建筑面积系数=该幢房屋的总建筑面积/该幢房屋的总使用面积。

3、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有住宅内的堂屋,厨房,厕所,楼梯间等共用部分,租赁合约或房产管理部门的租赁管理资料有记载的,按其记载的面积计算;没有记载的,按照共同使用户数均分计算。

4、房屋所有权证或租赁合约(公房计租)对阁楼有记载的,对其中净空高度在1.4米(含)以上,不超过2.2米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50%计算建筑面积,对净空高度在2.2米(含)以上的部分,按实测使用面积的70%计算建筑面积。

一、房屋面积测绘费收费标准是多少

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房屋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一)套内的使用面积

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房屋使用空间的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按以下规定计算:

a.套内房屋使用面积为套内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厕所、储藏室、壁橱等空间面积的总和。

b.套内内部楼梯按自然层数的面积总和计入使用面积。

c.不包括含在结构面积内的套内内部烟囱、通风道、管道井均计入使用面积。

d.内墙面装饰厚度计入使用面积。

(二)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墙体面积是套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或其他承重支撑体所占的面积,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以及外墙(包括山墙)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套内自由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

(三)套内阳台建筑面积

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均按阳台外围与房屋外墙之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其中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全部计算建筑面积,未封闭的阳台按水平投影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附:

房屋的共有建筑面积

房屋共有建筑面积系指各产权业主共同占有或共同占有或共同使用的建筑面积。

共有建筑面积的内容包括:

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以及为整栋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城市房屋拆迁条例》对房屋拆迁补偿方式的规定。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和标准有以下几种:

(1)产权调换

即建设单位以自己所有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对换产权,被拆迁人因此获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产权调换时,双方互换的房屋面积应基本相等,面积按所拆房屋的原建筑面积计算。

建筑面积指房屋建筑物各层面积的总和。

房屋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墙脚以上外围水平截面计算,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

使用面积是房屋建筑各层平面的直接为生产或生活使用的面积的总和。

辅助面积是指房屋建筑各层平面中楼梯、走道等所占净面积的总和。

结构面积是房屋建筑物各层中外墙、内墙、间壁墙、垃圾道、通风道、烟囱等所占面积的总和。

(2)作价补偿

将拆除房屋按照一定程序、标准和方式进行估价后;

由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给被拆迁人一定数额的价款,以补偿被拆迁人因拆除房屋所受到的损失。

房屋拆迁作价补偿时,应按照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重新结算。

(3)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

对于非住宅房屋,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算结构差价;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商品房价格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不足原建筑面积的部分,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结算。

对于住宅房屋,《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以产权调换形式偿还的住宅房屋,偿还住宅房屋与被拆除住宅房屋之间的差价结算及超过或者不足所拆住宅房屋的原建筑面积部分的价格结算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各地的一般作法是,当偿还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与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且在规定安置标准内的,超过部分按照住宅房屋的成本结算;

偿还建筑面积超过规定安置标准的,超过部分按照商品房价格结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六、房屋拆迁还建是面积还面积吗 -房屋拆迁

一、拆迁前加盖的房子还会算面积吗

不会算面积,如有加盖也不会获得相应赔偿,拆迁前是不可以加盖房屋的。

国家对于拆迁范围的确定是有着严格的规定,在拆迁范围确定以后,是不允许拆迁人加盖、加盖房屋,即使拆迁人加盖、加盖了房屋,对于这部分范围国家也是不予补偿的。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加盖、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

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明细往年参考执行标准为:

草房1900元/平米;砖瓦房2400元/平米;捣制或预制砖砼结构房屋2800元/平米;楼房(二层以上)3300元/平米;地上(下)附着物使用等价补偿原则;异地安置补助费(包括宅地,配套设施、租房费等)每户2万元,以上价格可以作为参考,具体价格各区地会有差异,和房屋实际面积,房屋类型,是否有证照等也有关系,具体房屋的价值和补偿标准可以自行评估房屋价格后和征收方进行协商确定。

三、拆迁是按建筑面积还是使用面积赔偿

房屋拆迁只补偿房产证上的房屋面积,不会再单独补偿其他土地面积,除非你的土地证上的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上的面积。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拆迁,补偿标准不低于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市场价值评估确定,一般是按照被征收房屋的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给予补偿。

按照批准你的土地面积计算,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相加等于批准你的宅基地面积。

注意房屋面积和空地面积所给你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相差很大。

北京在明律师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1、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标准

2、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

3、拆迁前盖房子划算吗

4、拆迁前盖房子合适还是不盖赔的合适

5、拆迁之前盖房

6、要拆迁了盖房子赔不赔

7、听说要拆迁大家盖房子,到时拆迁有赔么

8、拆迁前盖房子有用吗

9、拆迁前盖的房子

10、拆迁前加盖的房子还会算吗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拆迁之前盖房子给算面积吗”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前盖房子多大面积算补偿,房屋拆迁房盖怎么计算面积

内容审核:尹浩腾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

推荐律师

杨在明
主任律师 首席拆迁律师

土地改造 厂房拆迁

马丽芬
合伙人律师 督导律师

企业厂房拆迁 公房征收腾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