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拆迁合同执行困境破解:违约处理与产权确认
驻马店拆迁合同签了不执行怎么办理?
当拆迁合同签订后一方拒不履行,另一方可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第一步:协商与催告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受损害方应首先书面催告对方履行义务,并给予合理期限。例如,某案件中,被拆迁人向开发商发出《履行合同催告函》,要求其在15日内支付补偿款。
第二步:行政调解
若协商无果,可向当地拆迁管理部门投诉,申请调解。调解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需依约履行。
第三步:司法诉讼
民事诉讼:若对方为开发商等民事主体,可向基层法院起诉,主张继续履行协议或赔偿损失。例如,某案件中法院判决开发商支付补偿款及逾期利息(按LPR的1.5倍计算)。
行政诉讼:若拆迁方为行政机关,可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法定职责。
第四步:强制执行
胜诉后,若对方仍不履行,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财产查封:冻结银行账户、查封房产;
拍卖变卖:对查封财产进行处置;
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
拆迁安置房怎么确认产权人?
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确认需遵循以下步骤:
第一步:查阅拆迁安置协议
协议中应明确记载产权人信息。例如,某协议约定“安置房产权归张三所有”,则张三为产权人。
第二步:查询不动产登记
若协议未明确或存在争议,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房屋登记信息。例如,某案件中,拆迁方与被拆迁人对产权归属产生争议,法院依登记信息认定产权人。
第三步:提交证据材料
若登记信息与协议不一致,需提供以下证据:
付款凭证:如安置房购房款支付记录;
共有产权证明:如家庭成员共同出资的协议;
行政裁决:如拆迁管理部门对产权归属的认定。
第四步:诉讼确认
若协商无果,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产权。例如,某案件中,法院依《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判决安置房产权归实际出资人所有。
特殊情形处理
家庭内部争议:需所有共有人达成一致意见,并办理共有产权登记;
未登记房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可依事实行为取得所有权,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结语
驻马店市拆迁协议的效力认定与执行需严格遵循法律法规,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多元途径解决纠纷。同时,拆迁安置房的产权确认需综合协议、登记、出资等多方面证据,确保权利归属清晰。建议当事人在签订协议前充分了解法律规定,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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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驻马店拆迁办内容审核:徐慧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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