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拆迁中,断水断电停暖是否合法?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从《行政强制法》到地方实践的法治解析
在临沂拆迁过程中,以断水、断电、停气、停暖等方式逼迫搬迁的现象屡禁不止。根据《行政强制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临沂市最新政策,本文系统解析此类行为的合法性边界,并为被拆迁人提供全流程维权指南。
一、断水断电等行为的法律定性:明确禁止的“软暴力”
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性认定
法律禁令:《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7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违法要件:需同时满足“未依法补偿”与“实施断供行为”两个核心要件。
典型案例:2023年临沂兰山区“断水断电案”中,法院认定拆迁方未达成补偿协议即停水停电,构成行政违法,判决恢复供应并赔偿损失。
民事侵权与行政违法的竞合处理
双重追责路径:被拆迁人既可起诉供水供电企业主张民事侵权,也可起诉行政机关主张行政违法;
赔偿范围差异:民事诉讼可主张经营损失、精神损害赔偿,行政诉讼侧重确认违法性及恢复原状。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12条: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财产权的,可提起行政诉讼;
《民法典》第1165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承担侵权责任。
二、被拆迁人的四阶维权路径与实务要点
行政投诉:快速制止违法行为
受理机构: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拆迁监管)、临沂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供应);
证据清单:拆迁协议、停供现场照片/视频、报警回执、12345热线投诉记录。
实务提示:2024年临沂罗庄区通过“拆迁维权绿色通道”,被拆迁人投诉后72小时内恢复供水供电。
民事诉讼:主张损害赔偿
被告选择策略:将拆迁方与供水供电企业列为共同被告,增强执行保障;
赔偿计算标准:
经营性用房:按停业期间净利润计算;
居住用房:按同地段租房成本计算临时安置费。
案例解析:2023年临沂河东区某商户获赔停业损失18万元,法院依据税务申报记录认定日净利润。
行政复议与诉讼:追究行政责任
复议机关选择:对区县级政府行为申请临沂市人民政府复议,对市级部门行为申请山东省政府复议;
诉讼策略创新:申请“先予执行”,在判决前恢复供应(《行政诉讼法》第57条)。
风险提示:2024年临沂兰陵县某案因超6个月起诉期限被驳回,凸显时效管理重要性。
刑事控告:针对极端恶性行为
立案标准:因断供导致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滥用职权罪”;
报案要点:提供伤情鉴定、财产损失评估、现场监控等证据。
最新动态:2024年临沂市检察院开展“拆迁领域刑事立案专项监督”,已督办3起恶性断供案件。
三、实务建议与风险防范
证据固化三步法
现场取证:使用执法记录仪或手机全程录像,记录断供时间、实施人员;
书面证据:收集补偿方案、协商记录、政府信息公开答复;
第三方见证:邀请人大代表、律师、媒体现场见证。
程序衔接技巧
投诉与诉讼并行:向住建局投诉同时准备起诉材料,形成压力叠加;
申请行为保全:在诉讼中申请法院裁定禁止断供行为(《民事诉讼法》第103条)。
媒体与舆论运用
合法发声渠道:通过临沂日报“法治在线”专栏、琅琊新闻网“民声通道”曝光;
避免法律风险:不发布未经核实信息,不组织聚集性维权。
结语
临沂拆迁中的断水断电行为已被法律明确禁止,被拆迁人可通过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控告等路径维权。关键在于及时固定证据、精准选择程序、合理运用法律工具。在法治政府建设背景下,临沂司法机关对拆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持续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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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拆迁中断水断电,拆迁办断水断电内容审核:梁红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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