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占地经行政罚款后,若建筑符合拆除条件,仍然需要拆除。
一、违法占地与违章建筑的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对于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责令停止建设。如果可以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会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但是,如果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则会限期拆除。因此,即使已经缴纳了行政罚款,如果建筑本身违法且无法通过改正措施达到合法状态,依旧需要拆除。
二、拆除程序
违章建筑的拆除并非随意进行,而是需要经过法定程序。这包括立案、调查程序、决定程序等。在拆除前,会发出违法建筑认证书和拆除通知书等文件,确保程序的合法性。
三、农村违建的特殊性
对于农村违建,即使罚款后,如果建筑不在开发商的规划设计之内,或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同样需要拆除。农村的违章建筑也不会因为缴纳了罚款而变为合法建筑。
综上所述,违法占地经行政罚款后,建筑若符合拆除条件,仍需拆除。这是为了确保城乡规划的顺利实施,并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二、责令拆除违法建筑是什么行政行为法律主观:
违法建筑要拆除的话,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拆除,我们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建筑的质量,不能够存在违法建筑的行为。
一、违法建筑拆除算行政处罚吗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违建拆除是法院决定拆吗违章建筑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应由国家执法部门拆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城乡规划法》的第五章“监督检查”中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买违建房遭强拆怎么办被认定违建遭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旧不满意的,才会向请求司法协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拆除违法建筑是行政处罚吗违法占地建筑由城建监察大队拆除。
违建拆除的法定程序如下:
1、立案,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决定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
2、调查程序,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决定程序,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违章建筑的认定标准如下:
1、占用已规划为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用地或公共绿化用地的建筑;
2、不按批准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建筑;
3、擅自改建、加建的建筑;
4、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特区内城市化的居民委员会或股份合作公司的非农业用地非法转让兴建的建筑;
5、农村经济组织的非农业用地或村民自用宅基地违反城市规划或超过市政府规定标准的建筑;
6、擅自改变工业厂房、住宅和其他建筑物使用功能的建筑;
7、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
8、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综上所述,有关部门对违建进行拆除的需要向当事人出具相应的文书和证件,告知当事人具体的内容,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
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四、违法占地建筑由谁拆除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经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以强制拆除。
具体拆除部门,由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可以是乡镇政府。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但是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拓展资料:
从来信情况看,规划区内未经合法许可建房,镇政府有权依程序拆除。
建议不要乱搭乱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综上所述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经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本来就存在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
五、镇政府有权拆除违章建筑吗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经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以强制拆除。
具体拆除部门,由县级以上政府指定,可以是乡镇政府。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具有行政强制权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只有在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乡镇政府才享有行政强制权。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
但是即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政府也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拓展资料:
从来信情况看,规划区内未经合法许可建房,镇政府有权依程序拆除。
建议不要乱搭乱建,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综上所述对于未取得规划许可的违法建筑,经县级以上政府决定,可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本来就存在安全隐患。
法律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六条规定,对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以及非法临时建设(建筑),可以结合具体情形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罚款、限期拆除及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行政处罚。
六、违法占地怎么处罚法律主观:
违法建筑要拆除的话,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进行拆除,我们拆除违法建筑的目的是为了改善建筑的质量,不能够存在违法建筑的行为。
一、违法建筑拆除算行政处罚吗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
(三)扣押财物;
(四)冻结存款、汇款;
(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二、违建拆除是法院决定拆吗违章建筑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应由国家执法部门拆除。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第三十一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2、《城乡规划法》的第五章“监督检查”中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三、买违建房遭强拆怎么办被认定违建遭强拆的,被拆迁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诉讼,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一般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之后,如果对于行政复议的结果仍旧不满意的,才会向请求司法协助。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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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参考:头条-违法占地拆迁还补偿违法吗,镇政府有权拆除违章建筑吗
内容审核:杨素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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