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楼占地赔偿主要涉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补偿费。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这一费用是对土地所有权人的补偿,因为土地被占用后,土地所有权人将失去对该土地的使用和收益权。
二、安置补助费
安置补助费是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来计算的。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是根据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土地的数量来确定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要注意的是,每公顷被征收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
青苗补偿:对于刚刚播种的农作物,会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来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会按一季度产值来补偿。若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够得到收获,则不予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对于多年生的经济林木,会尽量移植,并由用地单位支付移植费用;如果不能移植而必须砍伐的,用地单位会按实际价值来进行补偿。对于已成材的树木,树木所有者可以自行砍伐,这种情况下不予补偿。
总的来说,盖楼占地的赔偿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来执行的,旨在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生活水平和长远生计。具体的赔偿数额会根据土地的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来确定。
二、耕地能否用于开发商盖楼本文介绍了如何计算合理的盖楼占地赔偿以及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规定。
盖楼占地所需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同时,对于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的相关问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如何计算合理的盖楼占地赔偿?
盖楼占地所需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
1、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发生土地纠纷后,可以提出的诉讼可能是民事诉讼,也有可能是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
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
(1)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
①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②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属于民事案件的土地纠纷:
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二是土地所有权纠纷;三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合同纠纷;四是土地出售、交换、出租抵押合同纠纷。
另外不包括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都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畴,应到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
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在发生土地纠纷以后,应及时搜寻、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类合同书等。
不管是因为盖楼才需要占用土地,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都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在可以实施土地的占用行为。
其他的单位、个人擅自占用土地是违法的。
且即使政府的占地行为是合法的,也需要向土地原本的使用权人支付征地补偿金。
拓展延伸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异。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土地补偿费是由政府或土地所有者预先征收的,用于补偿农民因土地被征收或使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农民的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或金额进行征收。
然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土地补偿费是由农民和政府共同协商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政府可以就补偿金额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无论哪种方式,土地补偿费的计算都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程序。
否则,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争议。
因此,对于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和政府应当有清晰的认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结语
合理计算盖楼占地赔偿需要遵循《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应根据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在发生土地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先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类合同书等。
政府部门的占地行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对于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不仅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当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
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
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三、盖楼占地怎么赔偿才是合理的?开发商盖楼土地被强拆强占的,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事实或者证据,或者发现原认定事实错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立案处理。
一、徐家楼案件破了吗
对于徐家楼案件破了没有,就需要掌握查询刑事案件的进展查询。
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
另外,
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
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
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可以:
(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
(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二、故意放火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
故意放火派出所不处理的,应该立案而不立案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
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
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四、开发商盖楼土地被强拆强占应该怎么办?国家房屋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市XX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
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五、开发商多余的地盖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国家房屋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的居民进行参考。
如:
市XX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
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
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50%,预期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自第13个月起每月增加75%,逾期24个月以上的,自第25个月起每月增加100%。
三、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该费用针对非住宅类房屋运营性房屋进行补偿,因为属个案,补偿标准不能统一,一般是有征收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委托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四、补助和奖励补助包括困难补助和公摊补助。
困难补助是针对贫困人员进行的补助,依据当地政府出具的标准确定;公摊补助针对所有被拆迁人的房屋公摊进行的额外补助,也会出具公摊补助标准。
奖励是指各拆迁人鼓励被拆迁人及时拆迁而给付的额外补偿。
具体标准,因地各一,但该费用不是强制性,是否给付仍看当地政策。
五、房屋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房屋装修补偿也是先有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由评估机构评估确定,家电设备移机也是参照上述方式实施。
不过为统
一、方便,各县市会依照市场价格出具具体的补偿标准,具体数额以发布时征收拆迁时出具的补偿标准为准。
六、占地怎么赔偿本文介绍了如何计算合理的盖楼占地赔偿以及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规定。
盖楼占地所需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同时,对于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的相关问题,包括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
法律分析
一、如何计算合理的盖楼占地赔偿?
盖楼占地所需支付的赔偿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等。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吗?
1、农村土地纠纷发生后,可以提出诉讼请求。
发生土地纠纷后,可以提出的诉讼可能是民事诉讼,也有可能是行政诉讼。
2、法院受理的土地纠纷有两类:
一类是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民事案件。
(1)属于行政案件的几种情况:
①因土地权属不明、界限不清引起的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可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自行协商,未果的,可由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书的30日内向法院起诉;
②人民政府对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以后,如果对处理结果不服,且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③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必须由主管机关先行处理,对未经批准或采用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宅基地)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属于民事案件的土地纠纷:
一是土地使用权纠纷;二是土地所有权纠纷;三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合同纠纷;四是土地出售、交换、出租抵押合同纠纷。
另外不包括林木、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纠纷以及宅基地使用权纠纷,都属于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范畴,应到法院民事审判庭起诉。
需要提供相关证据:
在发生土地纠纷以后,应及时搜寻、保存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类合同书等。
不管是因为盖楼才需要占用土地,还是因为其他的原因,都只有县级以上的政府在可以实施土地的占用行为。
其他的单位、个人擅自占用土地是违法的。
且即使政府的占地行为是合法的,也需要向土地原本的使用权人支付征地补偿金。
拓展延伸
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因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而异。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土地补偿费是由政府或土地所有者预先征收的,用于补偿农民因土地被征收或使用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计算方式通常是根据农民的土地面积、土地用途、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评估,然后按照规定的比例或金额进行征收。
然而,在另一些国家和地区,土地补偿费是由农民和政府共同协商决定的。
在这种情况下,农民和政府可以就补偿金额进行协商,并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裁决。
无论哪种方式,土地补偿费的计算都需要遵守严格的法律法规和程序。
否则,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争议。
因此,对于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方式和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和政府应当有清晰的认识,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问题。
结语
合理计算盖楼占地赔偿需要遵循《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需要充分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
对于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应根据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在发生土地纠纷后,当事人可以先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都需要提供相关证据,包括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证和各类合同书等。
政府部门的占地行为需要遵守法律法规,对于擅自占用土地的行为,不仅会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当事人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寻求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
第二章 防护重点 第十三条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二十一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需要管道改建、搬迁或者增加防护设施的,应当与管道企业协商确定补偿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
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八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本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人民防空工程;
确需拆除的,必须报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补偿。
1、村里拆迁占地盖楼如何补偿的
2、农村拆迁占地
3、农村拆迁盖楼房
4、农村占地盖房子拆不拆
5、村里占地盖房能不能补办手续
6、农村拆迁盖房子划算吗
7、农村拆迁盖小区
8、2021年农村占地拆房新政策
9、农村拆迁占地补偿
10、村委会盖房子占到老百姓的土地怎么办
以上就是在明律师事务所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村里拆迁占地盖楼如何补偿,盖楼占地怎么赔偿”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村里拆迁占地盖楼如何补偿,开发商多余的地盖的房子,拆迁有赔偿吗
内容审核:赵秀津律师
免责申明:
本文内容中的法律法规来源于网络整理,如法律法条存在信息滞后或错误、侵权,欢迎联系我们纠错,我们将在24小时内进行处理。遇到拆迁,提前咨询律师各项是否合理,房屋,土地,装修,停产停业损失等。仅受理拆迁相关咨询!本所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企业,商铺及复杂重大疑难案件!欢迎咨询在明律师在线客服。